济南市司法局进一步理顺行政复议体制 力争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

2020年07月09日09:42  来源:人民网-山东频道
 

人民网济南7月9日电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改革行政复议体制机制”要求,充分发挥基层行政复议机构化解行政争议的优势,近日,市司法局印发《关于进一步理顺行政复议体制有关事项的通知》,积极推进复议权限下放,力争使更多的行政争议能够通过行政复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

《通知》对调整和下放行政复议案件管辖权限作出明确规定,自2020年8月1日起,对南部山区、莱芜高新区管理委员会所属办事处、单位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南部山区、莱芜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管辖;对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所属各大队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由所在的区政府(管委会)管辖。同时,《通知》提出要积极做好工作衔接,要求南部山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莱芜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及时组织修改和完善本区域本系统行政执法文书中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内容,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复议权利得到充分维护。

市司法局坚持“复议为民”理念,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制度优势,积极打造“公正、有效、便捷”行政复议平台,采取集体讨论工作模式,健全答复工作制度,完善受理点前移、规范审理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案件办理效率与质量,着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行政系统内部,努力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现将我市各区县(管委会)行政复议机构联系地址及电话公布如下:

历下区司法局:济南市历山路151号,88586920、88589320;

市中区司法局: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8号,82078564、82078749;

槐荫区司法局: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9851号,87589648;

天桥区司法局:济南市无影山中路112号天桥区司法局503房间,85998436、85931653;

历城区司法局:济南市历城区唐冶中路与文苑街交叉口东南150米历城便民服务中心A1107,88023864;

长清区司法局: 济南市长清区宾谷街588号,87219226;

章丘区司法局:济南市章丘区府前大道287号龙泉大厦,83213669;

济阳区司法局:济南市济阳区正安路8号,84232785;

莱芜区司法局: 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1号,76120900;

钢城区司法局: 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27号,75878005;

平阴县司法局:平阴县茂昌银座D座17层,87883696;

商河县司法局:商河县明辉路119号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楼三楼322房间,84881993;

济南高新区政法委:济南市舜华路66号,88871537;

南部山区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局: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柳埠街道柳埠二区114号,88112690;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司法审计局:济南市309国道大桥段3099号,66604037;

莱芜高新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济南市莱芜高新区汇源大街108号,78867086。(山东频道)

(责编:宋歌、邢曼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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