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创新举措规范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2020年05月27日10:30  来源:爱济南新闻客户端
 
原标题:济南市创新举措规范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近日,济南市司法局、市委编办联合出台多项创新举措,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实行检查计划备案管理。要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制定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明确检查任务、依据、时间、频次、方式,报本级司法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除安全生产、生态保护等特殊规定和上级部署、投诉举报、突发事件等情况外,未列入年度检查计划的不得随意进行检查。

  二是推行包容审慎精准监管。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针对其性质、特点分类制定和实行相应的执法检查监管规则和标准,不简单予以禁止或者不予监管,对企业经营中的非主观轻微违规未造成社会危害的,实行“首次不罚”“首次轻罚”,及时指导帮助企业纠错改错。

  三是避免检查扰企扰民。对同一被检单位的多个检查事项统筹安排、合并进行,一般不对已检查合格的事项重复检查,避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对检查情况的监督,不强迫、暗示、介绍企业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服务、参加各类组织和活动、进行捐赠或赞助,不借检查之机收受礼品、谋取私利。

  四是创新行政执法检查方式。综合运用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整合视频监控、卫星遥感监控、环境物联网监控等资源,开展违法线索自动发现、远程取证固证等相关应用,运用信息化工具提高基于非现场检查的实时执法水平。将服务融入执法检查过程,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问题。

(责编:邢曼华、刘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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