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科院出台人才新政 聘任院士、科学家等37人担任“第一所长”

2020年05月26日18:05  来源:人民网-山东频道
 

人民网济南5月26日电 记者从山东省农科院今天举行的发布会上了解到,该院大力推进人才制度改革,创新建立 “第一所长”制度,即按照“高水平、全覆盖、为我用、求实效”的原则,通过柔性引进的方式,院属每个研究单位至少聘任1名行业领域内两院院士或顶尖科学家担任“第一所长”。

目前,该制度已经实施,共聘任37名“第一所长”,均为国际国内著名学者,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外籍院士等18名国内外院士和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等19名知名科学家。重点为山东农业科技高质量发展和推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供咨询支持,在解决山东农业科技重大问题、 突破“卡脖子”技术等方面发挥作用。

记者了解到,近日,山东省农科院紧紧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全省八大发展战略、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需求,大力推进人才制度改革,创新引才聚才方式,出台了“1+6”人才新政,设立1亿元人才发展专项基金,吸引集聚国内外高层次人才资源,更好地服务支撑山东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1+6”人才新政,主要包括1个总体改革意见和6个配套支撑办法(意见)。即《关于深化人才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关于建立“第一所长”制度的意见》、《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创新人才及团队引进工程管理办法》、《山东省农业科学院齐鲁农科英才工程(创新类)管理办法》、《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博士后管理办法》、《山东省农业科学院产业研究员聘用管理办法》、《关于落实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

山东省农科院副院长张立明在会上介绍说,该院根据学科发展布局和产业需求,用3年左右时间,引进30名左右高层次人才、3个左右创新团队、300名左右优秀青年人才。面向海内外精准对接,引进一批能够填补学科领域空白、急需紧缺的高端专家;吸引集聚一批主持国家、省级重点项目的青年拔尖人才和全球TOP200海内外高校、全球自然指数排名前100名高校与科研院所、国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的优秀博士生,提供充足的科研启动经费和优厚的薪资待遇。

同时,启动“3237”齐鲁农科英才工程,建立人才梯次培养体系。坚持“引育一体、两路并行”,形成“赛马”机制,分4个层次建立高标准人才梯次培育体系,稳定培育支持遴选院士培养人选3名、领军人才培养人选20名、学科带头人培养人选30名、青年拔尖培养人选70名,严格遴选条件和目标任务,在团队建设、岗位激励、访学研修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和培养,激励科技人员以“跳起来摘桃子”的精神和“跑起来奔目标”的劲头,比学赶超,逐步建设一支视野开阔、结构合理、创新能力突出的高质量创新人才队伍。

其次是突出产业导向,创新建立了“产业研究员”制度。加大博士后招收支持力度,扩大储备流动层。支持鼓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为科研人员开展“双创”活动创造环境。

张立明表示,本次推出的人才制度改革和系列人才新政,是山东省农科院今年“综合改革年”部署的八大改革之一,也是以“推倒四面墙、迎来八面风”为核心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重要成果,在顶层设计上注重充分解放思想,高标准高起点,充分体现高层次人才是核心竞争力的理念,既瞄准创新的源头又注重创新的主体,较好的将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与面向经济主战场相互融合,亮点纷呈,主要体现在以下十个方面:

一是首创了“第一所长”制度,瞄准柔性引进科研创新顶尖人才。

二是首创了“产业研究员”制度,瞄准柔性引进产业领军人才。

三是设立“引才奖”,对在引进高层次人才中起直接关键作用的人员给予奖励,对引进杰出人才的单位给予考核一票肯定。

四是试行“岗位聘用直通车”,达到能力条件的人才可直接聘用至相应岗位。引进的学科带头人及以上人才,直聘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上岗位,优秀的青年人才可直接聘任至七级及以上岗位。

五是设立以科学家名字命名的专家工作室,扩大创新团队自主权,实行首席专家“组阁制”、经费“包干制”,给予团队人才引进和岗位聘任配额和权限。

六是鼓励科研人员面向经济社会主战场开展科学研究,设定服务农业农村、农业科技企业等基层生产一线硬性指标,新入职的青年科技人才三年内基层一线挂职锻炼时间须达到1年以上。

七是注重破除“四唯”等不良导向。增加科技成果转化作为评价指标,单项成果转化1000万元以上直聘高级岗位;不以论文、影响因子等作为限制性指标,实行标志性成果一票肯定,论文突出高质量代表作。

八是打破岗位聘任“终身制”。科学设置评价标准,进行差异化分类评价,分类制定岗位竞聘条件,注重向科研一线倾斜,体现优胜劣汰、能上能下,打破岗位聘任“终身制”。

九是建立人才荣誉奖励制度,定期评选十大科研创新先锋、十大成果转化先锋、十大推广服务先锋、十大管理服务先锋,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让做出贡献的人才“名利双收”。

十是设立1亿元人才发展专项。优先把人才队伍建设经费列入院所经费预算。统筹全院各种财力资源,形成合力,为高层次人才及团队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和薪酬福利待遇。(李才林)

(责编:邢曼华、刘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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