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语·颜渊》记载了两千多年前孔子的“无讼”理念:“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
在新时代,“无讼”被赋予了更加丰富的时代内涵,它并非指完全没有诉讼,而是指将无讼理念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相结合,通过前移司法服务,通过情、理、法激活诉源治理,全力化解纠纷,尽力减少诉讼发生,最终“息事无讼”。
人民网淄博2月19日电 2月19日,在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淄博市法院院长梁久军向大会作《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梁久军表示,2017年以来,全市法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整体工作实现突破性发展。
(2022)鲁03悬执1号,本院执行李文志、刘培华申请执行胡立跃、王玉明、淄博宏佳经贸有限公司、淄博新升瑞服饰有限公司、山东嘉诚农药化工有限公司、淄博联合利丰制衣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16)鲁03执156号,剩余执行标的2461120.3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未能执行。为本案顺利执结,现公告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一、被执行人基本情况:
1、被执行人:胡立跃,男,1960年1月1日出生,汉族,淄博都邦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现住淄博市张店区世纪花园春趣园9号楼2单元502室,公民身份号码37030319600101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