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业农村厅一级巡视员庄文忠代表:构建自上而下的耕地污染监测体系

2020年05月28日08:21  来源:东岳客
 
原标题:山东农业农村厅一级巡视员庄文忠代表:构建自上而下的耕地污染监测体系

庄文忠,山东省农业农村厅一级巡视员、民建山东省委副主委,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加强耕地土壤污染状况监测体系建设

山东团代表 庄文忠

耕地是珍贵的、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是农业生产不可或缺的基础和载体,耕地土壤质量直接关系到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与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息息相关。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耕地土壤污染问题日渐突出,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与大气、水污染相比,耕地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难度更大。耕地污染具有隐蔽性、滞后性和积累性的特点,发现时往往污染程度比较重、污染范围比较广。同时,土壤污染防治缺乏理想、有效的治理技术和模式,污染达到一定程度后治理难度大、治理成本高,实际上很难完全恢复。因此,对耕地土壤污染防治,防重于治,监测预警尤为重要。需要通过建立持续监测机制,及时掌握污染状况和趋势,将污染尽早控制于萌芽之中。

我国耕地土壤污染防治起步较晚。近些年,农业农村部连年组织开展了耕地土壤质量监测,积累了宝贵的监测经验,为构建监测长效机制、健全耕地土壤质量监测体系奠定了良好基础。但总体看,我国耕地土壤质量监测还处在初级阶段,监测的全面性、系统性、完整性还不够,还没形成健全的监测网络,自上而下的稳定的监测工作体系有待构建,投入与实际需要差距较大,稳定、持续的监测预警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同时,监测的责任主体、发布制度、监测结果分析与运用等都需要进一步具体明确和规范。

耕地土壤质量监测不单纯是具体的业务工作,它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因此,建议在国家层面,搞好耕地土壤质量监测的顶层设计和策划,推进建立起耕地土壤质量监测的长效机制,建议:

1、建立耕地土壤污染状况监测制度。

在国家层面,制定出台耕地土壤污染状况监测制度(行政法规),对监测作出全面、具体的规范,明确责任主体、技术规范、体系建设、分析预警、结果运用等,保证监测工作有序、规范开展。

2、健全耕地土壤污染状况监测网络。

按照自然状况、种植模式、作物种类等,科学设计土壤污染状况监测点,健全耕地土壤监测网络,对所有耕地实现全覆盖、长期、持续监测,及时掌握、发现土壤质量变化情况,达到及时预警、及时防治。

3、加大耕地土壤污染监测财政投入。

耕地土壤污染状况监测属于公益性事业,应建立财政稳定保障机制,持续、稳定保障投入,确保监测工作能够长期、持续开展。

4、加强耕地土壤污染监测体系建设。

耕地土壤污染监测涉及面广、专业性强,需要一支稳定的专业队伍长期开展。因此,需要健全国家、省、市、县四级监测机构和监测队伍,为耕地土壤污染监测提供支撑保障。

(责编:刘颖婕、邢曼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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