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眼科研究所所长史伟云代表:修改《国家传染病防治法》,完善国家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2020年05月26日08:31  来源:东岳客
 
原标题:山东省眼科研究所所长史伟云代表:修改《国家传染病防治法》,完善国家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史伟云,山东省眼科研究所所长,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省眼科医院院长,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修改《国家传染病防治法》

完善国家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山东团代表 史伟云

5月22日上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开篇就提到:这次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遭遇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公共卫生事件。

22日下午,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这次疫情暴露出我们在公共卫生体系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要抓紧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公共卫生体系。

应对新冠病毒这一人类未知的全新病毒,是对我国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在认真深入学习党和国家领导人对于疫情防控体系及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方针时,我对国家防疫体系的建设历史进行了一些探究:

在新中国成立前,我国基本没有公共卫生防疫体系,百姓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根本得不到保障。如血吸虫病在我国流行甚久,遍及南方12个省市,患病的人数1000多万,受感染威胁的人口超过1亿人,对于人民健康的危害是极其严重的。江西余江县是血吸虫病流行区,有6000多病人,钉螺面积有97.2万余平方米,几十年间死于血吸虫病的有3000多人,有些村庄几百户只剩下了几十户,这是当时新中国所面临的公共卫生重大问题。面对旧中国遗留下来的薄弱卫生工作基础,在毛泽东等老一辈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部署和领导下,我们建立了国家卫生行政组织和基层卫生防疫组织,如血防站,并推动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卫生防疫专业机构的建立与发展。

到1958年,余江县消灭了血吸虫。毛主席写下两首七言律诗,首联“绿水青山枉自多,华佗无奈小虫何”,抒发了他悲愤的心情:祖国的南方,向来以鱼米之乡著称,这里青山绿水、风景秀丽。可是,一个小小的血吸虫竟使大好河山萧杀黯淡,就连华佗这样的名医也奈之不何。可见疫情对一个国家和民族造成的影响之巨大,对人民生活造成的困扰之巨大。我国当下的新冠肺炎疫情,比当年的血吸虫疫情更加严重。在总书记的亲自领导和部署下,经过全国人民艰苦卓绝的努力,我国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重大成果。总结抗“疫的宝贵经验,法治与公共卫生体系是重要基石。但也要看到,这次疫情暴露出我国在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公共卫生体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需要及时、快速和持之以恒抓公共卫生体系的建设和法律法规的完善。

1、尽快修改和完善国家《传染病防治法》。

1955年7月,卫生部颁布《传染病管理办法》,规定了对18种传染病的管理办法,这是新中国防疫体系法律建设的根源。到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前,我国修订了《传染病防治法》(2004),在2010年修订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通过一系列的调研和日常的工作经验来看,法律上仍有空白、弱项、短板,缺乏全覆盖;有些规定相互衔接不够,需要进行系统性的修订和完善。举例来说,首先,现行《传染病防治法》将传染病分为甲、乙、丙三类。甲类传染病包括鼠疫和霍乱,乙类、丙类明确列举了包括“非典”在内的多种传染病,合计共39种。采用确定疾病名称将传染病进行分类,在一定程度上便于防控操作,但是面对类似新冠肺炎等突发疫情,容易导致防控手段的滞后,所以在如何快速确定甲类传染病的程序方面需要更加快捷的途径;现行《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当发现甲类传染病时方可采取“强制隔离治疗”等措施,但是对于诸如“封城”“封闭小区”等非常规性手段并没有明确规定,这使得各级政府在操作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将面临巨大的压力。

所以,在目前针对疫情已经取得战略性胜利的阶段,要加快推动《传染病防治法》的修订与完善。

2、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加快国家和地方疾控中心的建设,提高疾控中心执行能力与业务水平,特别是提高基层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水平。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校医院等基层机构的公共卫生应急能力。

3、建立国家公共卫生应急队伍,包括人才与战略应急物资储备建设。

在本次疫情中,有4万多各省医护人员作为应急队伍驰援湖北,但从未来预防重大疫情的层面考虑,保持和建设一支国家级常备应急队伍是十分重要的。同时要大力培养公共卫生领域人才,建议建设与军队的预备役制度相同的公共卫生队伍;同时运行高效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明确管理机制、储备目录、职能部门、具体流程和经费保障。

(责编:刘颖婕、邢曼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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