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旅游惠民消费季活动提前开启

济南推出15种面值消费券全面拉动文旅消费 县区最高补贴100万元

2020年03月27日09:25  来源:人民网-山东频道
 

人民网济南3月27日电 记者今天从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获悉,以往在每年七八月份启动的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今年提前开启。这是该局为拉动疫后文旅市场,促进消费,带动产业复苏推出的举措。

近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文化和旅游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面向景区、旅行社、影剧院、演艺场所、书店等文旅企业推出2000万元惠民消费券,拉动文旅消费。

为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助推文旅企业快速复苏、健康发展,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积极细化措施、创新办法,从个人消费额度、券额幅度、补贴宽度、平台广度、补贴力度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调整完善。适应文旅融合形势,将济南文化惠民消费季更名为济南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增强消费季形象吸引力、知名度,提升消费者对第四届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关注的热度、参与的力度和传播的广度。

个人年度用券额度从500元增加至1000元,翻了一番;同时增加了300元、400元、500元三种大面额的消费券,用于旅行社、培训等高消费领域,形成了5元、10元、15元、20元、30元、40元、50元、60元、80元、100元、15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15种面值的消费券种类,满足了消费者不同消费需求;将消费券有效期由三天调整为七天,方便消费者有更充裕的时间消费;将景区、旅行社、珠宝黄金工艺产品、线上文化艺术培训、网络数字视听等更多的文旅行业企业纳入补贴范围,实现签约企业数量和消费拉动比例同步提升,增加惠民资金的辐射面,发挥好文旅惠民季在带动城市消费中的排头兵作用。

在支付方式上,以现有的文旅惠民消费服务平台为依托,积极与支付宝、银联等多个支付平台合作,正在开发对接开启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多种支付手段的技术程序,以满足不同支付习惯消费者的需求,增强支付功能的便捷化,推动实现资源共享、数据互通,提升文旅惠民消费的综合效益。

为鼓励支持签约企业开展丰富多彩的文旅惠民消费主题活动,形成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社会共享的活动组织模式,充分调动各行业参与文化惠民消费活动的积极性,对单个企业组织惠民消费主题活动,可根据活动规模给予最高10万元的定向消费券。对贡献大的企业可适当提高定向消费券额度作为奖励。积极支持区县广泛开展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活动,对区县文化和旅游部门拿出专项经费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活动的,按照列支消费季专项资金额度,以定向消费券的方式,给予10%的补助,消费券补贴幅度最高100万元。发动区县做好文旅消费示范区县、文旅消费集聚区的创建启动工作,对评为国家、省级文旅消费集聚区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3月20日,济南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信息服务平台已经发放了首批110万元惠民消费电子券,不到2天的时间,消费券基本被领取,对疫后文旅消费市场复苏起到了积极助推作用。待平台按照修订规则调整后,平台会持续发放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券。

为方便广大消费者熟悉用券程序,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整理了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明白纸。“贴票票”平台为济南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官方消费平台,提供文化、文创、旅游等产品线上销售。消费者可通过“贴票票”平台免费领取优惠券用于平台内文化旅游消费。市民可通过微信搜索小程序“贴票票”进入消费季官方平台小程序,或关注“贴票票”微信公众号后点击下方“贴票票”进入小程序。微信授权登陆后进行实名认证,填写收货地址,在小程序“优惠券”界面领取文旅惠民消费券,选择要购买的商品下单,支付订单时系统自动识别领取的消费券进行扣减,支付余款即可完成消费。目前平台签约商户130多家,并与二十余家影院合作,可实现消费者在线选座购票。平台还将实现线上领券,线下购物核销的方式,方便更多商家参与文旅惠民消费活动。(宋翠 门桂苍)

(责编:聂俊穹、刘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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