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明确建筑工地开(复)工9条标准

2020年02月07日09:56  来源:济南日报
 
原标题:济南明确建筑工地开(复)工9条标准

节后建设工程需满足什么条件才能开工、复工?2月6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通知,明确建筑工地开(复)工需达到9条疫情防控标准,经项目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复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复)工。

通知要求,除安全生产条件和扬尘污染治理措施外,施工项目现场开(复)工还应满足9条疫情防控措施标准,分别是:成立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全封闭施工,人员实名制管理,入场人员登记测温制度,现场清理消毒制度,疫情防控宣传及人员入场教育制度,人员密集场所管理制度,储备现场防疫物资,建立疫情防控档案。

通知要求,建筑工地应安排专人对节后返场人员在初次到达工地后进行入场体温测试,体温测试正常的,逐一进行实名登记后方可安排入住。外省来济和返济的从业人员,应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及所在单位电话登记备案,并自觉实施自我隔离不少于14天。

(责编:郑浦丽、胡洪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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