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能力不强、产出不高该咋办?代表建议在高校推动成果转化改革

2020年01月21日15:18  来源:大众网·海报新闻
 
原标题:科技创新能力不强、产出不高该咋办?代表建议在高校推动成果转化改革

创新、人才是今年省两会期间的热词,相关话题颇受关注。今年的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山东科技创新能力不够强,创新投入产出比不高,高层次人才明显不足。2020年山东要强化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布局建设4家山东省实验室,以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试点国家实验室为主体,争创国家实验室。

针对创新与人才话题,山东省人大代表、青岛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副主任王乙潜认为,高新技术发展,是一项系统的长期工程。这项工作需要方方面面、各个环节的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凝聚起发展的合力、向心力、持久力。他建议,要进一步发挥国家高新区引领和示范作用,加强对技术创新引导专项的顶层设计,突出对企业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的支持,强化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研发活动的支持。

山东省人大代表、青岛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副主任王乙潜

针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难、转化率不高的问题,王乙潜认为,在现有的职称评定和激励机制下,教师和科研工作者往往只把精力专注在论文、著作发表的数量和获得的奖励上,而对课题选择、成果是否符合市场需求、是否能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漠不关心。按照当前科研成果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规定,高校科研人员的职务科技成果的所有权归属学校,其发明人可获得奖励或一定的荣誉。由于激励不足,很难激发高校科研人员进行探索发明的热情,也非常不利于成果的市场转化。

此外,王乙潜也注意到,完善以价值为导向的收益分配和期权激励机制,对于高校成果转化落地、提高人才的成果转化收益比例等都有很大影响。对此他建议,应探索我省高校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明确科技人员可对其科技成果采取转让、许可、作价入股及混合实施等方式进行转化,并探索整合各类社会力量和资源来完成科技成果转化的新模式。加大对科技人员的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比例,高校对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决定转让、许可、作价投资或者以上方式的混合实施,把取得专利权的科技成果的职务发明人与学校列为共同专利权人,以知识产权所有权的方式奖励发明人,以此激励职务科技成果发明人进行科技成果转化。(辛振东)

(责编:翟晨曦、胡洪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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