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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10月1日起执行

2025年09月28日09:58 | 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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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按区域分为三档,依次为2400元、2210元、20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24元、22元、20元。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25年10月1日起执行。

  根据《通知》,各市、县(市、区)要加强对《最低工资规定》和最低工资标准的宣传,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布最低工资标准,让用人单位、劳动者和公众广为了解。要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行为要依法查处,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齐静)

(责编:公雪、邢曼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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