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正童蒙”+“回澜心屿” 青岛中院未成年人司法工作品牌正式发布

司法品牌是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近年来,青岛中院不断探索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和观护模式,将品牌建设作为促进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整体推进、协调发展、全面提升的重要抓手。8月29日,青岛中院正式发布“法正童蒙”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品牌与“回澜心屿”心理观护品牌,让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更加可感可触。
“法正童蒙”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品牌
“法正童蒙”品牌的创建是“两个结合”的生动实践,深度体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髓。
“法正童蒙”取自《周易·蒙卦》“蒙以养正,圣功也”,强调青少年教育最重要的是教给他们正确的思想,引导他们走正路。寓意通过法治教育、法治理念和法律规范,引导青少年走正路向未来。
品牌标识由青禾、红心、双手组成。中间青禾状寓意初萌的生命,代表少年审判的工作对象青少年儿童;红心代表法官践行为民宗旨,全新全意护佑儿童正直挺拔、健康成长;外侧两只手张开呈托举状,代表全社会助力青少年拔节孕穗。品牌标识以轴对称图形呈现,具有吉祥、圆满、积极向上的美学意境,表达了公正、平等的价值取向;配色以青绿和鲜红为主,代表青少年生机勃勃的生命状态,彰显新时代少年审判工作的使命担当;标识元素简洁明了,便于青少年识别,亦蕴含大道至简。
“法正童蒙”品牌理念是“关爱未来,共铸明天”,其中包涵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系统观念融合履职、以案件办理促推社会治理、坚持守正创新等原则。为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培土植绿”,以法治之力成就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则是品牌愿景。
为了更好地呈现品牌使命,青岛中院少审庭总结提炼了“四全四正工作法”,即全链条履职以正其行,通过推行“三审合一”维护权益、规范行为、预防犯罪;全周期心理观护以正其心,通过回澜心屿工作室,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全环境立德树人以正其德,通过打造“养正”基地德法共育融入大思政课堂;全方位协同发力以正其身,通过融合、贯通“六大保护”促推青少年全面发展。品牌价值观则分为四个维度,一是家事即国事,体现家国情怀;二是关爱不溺爱,体现专业专注;三是宽容不纵容,体现惩教结合;四是力度加温度,体现刚柔并济。
在“法正童蒙”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品牌引领下,青岛中院还倾心打造了专门的心理观护品牌“回澜心屿”。
“回澜心屿”心理观护品牌
家庭在“六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未成年人产生行为偏差或者遭受不法侵害,往往和家庭监护失当有关。“回澜心屿”旨在用好“心理观护”金钥匙,助力家庭重归和谐,从家庭入手源头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品牌名称融合青岛“回澜阁”“琴屿”文化意象,“回”寓意“回归”,“澜”象征守护社会安澜的司法担当。品牌标识左上方的小房子代表家庭,内嵌“回”字的巧思暗合案结事了家睦人和司法理念,右侧跃动的“心”形图案代表法院以心理观护为纽带,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打造和谐稳定的家庭环境,而底部蜿蜒的琴屿轮廓,既融入了青岛的山海神韵,更传递出守护万家灯火的庄严承诺——为身处情感风暴的孩子筑起避风港。青岛中院少审庭通过打造回澜心屿工作室等柔性司法场景,引入心理咨询师等专业辅助力量,将专业心理疏导与科学家庭教育指导系统融入涉未成年人家事审判全流程,品牌经验获省法院专项推广。
下一步,青岛中院将继续深化以上两个品牌的创新和提升,不断丰富内涵、拓展外延,加强与公检司、教育、民政、妇联、共青团等相关单位的协作联动,凝聚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共识与合力,让少年儿童在法治的阳光下健康成长。(时满鑫 朱本腾)
来源:青岛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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