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四湖流域治理保护:从“酱油湖”到“清水湖”的蜕变
南水北调东线,承载着国家水资源调配的重任,其成败在治污,关键在山东,而治理的焦点则落在南四湖。这片全国第六大淡水湖,不仅是山东省的第一大淡水湖,更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重要调蓄湖泊和输水通道,战略地位显赫。南四湖流域的治理保护,不仅关乎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成败,更与大运河文化带、雄安新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紧密相连。
由“污”到“治”:南四湖的艰难蜕变
南四湖流域曾面临严峻的污染挑战。2001年,当国家确定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将通过南四湖时,调水沿线的污染问题已十分突出。造纸、化工、印染、酿造等结构性水污染严重,流域内人口密集,各类废水最终都汇入南四湖,导致湖区水质全面恶化,53条入湖河流鱼虾绝迹,湖区水质全面呈劣五类,局部湖区COD(化学需氧量)高达上千毫克/升。
面对这一严峻形势,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将南四湖流域污染治理作为南水北调东线工程通水的前提和关键。2002年至2013年间,山东坚持“三先三后”原则,深入实施《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治污规划》,颁布了一系列地方性法规,探索推广“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通过污染治理、循环利用和生态保护等措施,南四湖水质逐步改善,由劣Ⅴ类提升至Ⅲ类。
由“治”到“稳”:保障水质持续达标
随着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正式通水,南四湖水质保障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2015年,国务院发布“水十条”,对南四湖水质考核指标进行了大幅扩展。为保障湖区水质达标,山东省持续加强法规制度建设,修订了相关水污染防治条例,并深入实施“1+1+8”污染防治攻坚战。通过构建三级污染防控体系、实施“挂号”管理和环评限批等措施,南四湖水质保持了稳定达标。
“十三五”末,南四湖湖区水质持续保持在地表水Ⅲ类标准,流域内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高达96.3%。这一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山东省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共同努力,也离不开流域内企业和居民的积极配合。
由“稳”到“美”:南四湖的绿色未来
在保障水质稳定达标的基础上,山东省进一步推动南四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省委、省政府成立了南四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项小组,统筹推进南四湖治理保护工作。同时,通过立法为南四湖提供法制保障,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专项规划和行动方案,科学引领绿色高质量发展。
在具体措施上,山东省加强工业企业、城镇生活、农业农村、船舶港口污染防治,系统推进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此外,还设立了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监管办公室,加强流域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按照“谁改善、谁受益,谁污染、谁付费”原则,对流域内跨界河流90个断面全部签订横向生态补偿协议,累计兑付补偿资金2.61亿元。这些措施的实施,不仅保障了南四湖水质的持续稳定,也为南四湖的绿色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自2013年11月15日通水以来,南水北调干线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一直保持100%。如今,南四湖已经实现了从“酱油湖”到“清水湖”的重大转变,但仍然面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短板、面源污染问题突出、水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短缺等困难和问题,巩固提升治污成果、防范环境风险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未来,在山东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南四湖流域将继续加强治理保护工作,推动南四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的成效。同时,也将为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持续稳定运行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打造南四湖治理保护“升级版”,为国家重大战略的实施贡献更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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