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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安机关开展专项行动打击盗抢犯罪

盗抢案件立案降三成破案增三成

2024年08月04日08:44 | 来源:大众日报 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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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烟台市芝罘区发生了一起电脑被盗案,事主当日21时报案,当地公安机关次日凌晨3时抓获犯罪嫌疑人、7时从二手市场追回被盗赃物,整个过程用时不到10小时。

这是山东公安机关对盗抢案件雷霆出击、重锤打击的一个缩影。今年年初,全省公安局长会议提出“财案多破、入盗必破”的理念,部署开展打击盗抢犯罪专项行动。据统计,今年1至6月,全省盗抢案件,立案同比下降29.79%,破案同比上升30.83%,起诉人数同比上升20.67%;入户盗窃案件,立案同比下降44.17%,破案同比上升56.9%。

据了解,盗抢案件依然是发案数量最大的传统犯罪案件。省公安厅明确坚持主动进攻,构建以“市县主战”为牵引的打击体系,着力提升攻坚克难能力。

每天上午,烟台市公安局副局长曲冠玲都会准时坐到市局指挥中心大屏前,开启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打击盗抢违法犯罪每日调度机制,逐一分析研究前24小时侵财小案,组织案件合成作战,线索联合经营,通过大数据赋能实战支撑服务基层。同时,烟台各分市局分管局长、刑侦大队长对每天未破的盗抢类刑事案件,亲自靠案、亲自指挥;派出所长对接报的盗抢警情,全面跟踪对接各环节进展。

不只烟台,全省各地同样因地制宜探索建立盗抢案件侦防工作机制。济南建立完善警种联合、市县联动的侦查破案机制;淄博落实“三级三清单”“五快五同步”等工作机制;威海在全市建立传统侵财案件盯案工作机制……

随着侦防工作机制的逐步健全,彻底扭转了过去被动应付的局面,形成了每一起案件都有人盯、有人管、有人破、有人办,有力提升了打击传统侵财犯罪的工作质效。

盗抢案件量大面广、作案手法多样、犯罪链条完整,以打击盗抢犯罪实践为切口,山东公安机关发挥侦查中心核心引擎作用,探索完善“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各类资源手段深度融合和广泛应用,提升打击实效,守护群众“钱袋子”。

小案件连着大民生。今年4月26日,看到自己的汽车失而复得后,武先生及家人来到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亲手送上一面印有“人民警察为人民,失而复得暖人心”的锦旗,感谢民警迅速破案为其找回被盗轿车,及时挽回经济损失。打击成效如何,人民群众说了算。山东公安机关完善“即发即追赃”挽损机制,努力为群众挽回损失。对追回、扣押的赃款赃物,在不妨碍诉讼前提下,采取公开退赃等方式,尽快返还受害人。(张依盟)

(责编:聂俊穹、邢曼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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