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三优基层行”活动走进青岛
青岛中院推进住建领域矛盾纠纷“总对总”诉调对接工作
青岛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在上级法院的有力指导下,在住建主管部门的联动配合下,青岛中院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搭实平台建设管理、充实专业化调解资源,不断推进住建领域矛盾纠纷“总对总”诉调对接工作在青岛地区落地落实。
健全制度机制,夯实诉调对接工作基础
坚持高站位凝聚共识,深刻认识住建领域“总对总”诉调对接工作的重大意义,主动将对接触角向前延伸。一是深化府院联动机制。根据山东高院与省住建厅联合印发指导意见和试点方案,与青岛市住建局、市城管局联合签订《关于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落实“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试点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形成司法行政协同配合、行业组织积极参与的多元解纷格局。二是强化沟通协调机制。畅通与住建部门信息交流渠道,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同推进住建纠纷源头治理。每季度定期分析研判各条线司法审判数据,延伸司法职能主动做好行业司法建议、发布行业典型案例、制发行业白皮书等,推动住建部门完善预防机制。与住建部门协同跟进开展风险排查、合规指导,切实把会商成果转化为提升纠纷源头预防的强大助力。三是探索调解保障机制。以“市场化+财政经费保障”为原则,落实调解经费分类保障激励政策,以“一案一补”“以案定补”调解经费补贴政策为基础,以商事调解、律师调解为主体推进解纷调解的市场化供给侧改革,激发行业力量参与调解的积极性。
搭实平台建设,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流程
多措并举推进工作落实,形成“一平台调解、全流程在线、菜单式服务、一体化解纷”的多元解纷新格局。一是落实管理体系建设。中院立案一庭和市住建局执法协调处、市城管局物业管理处3部门组建市住房城乡建设民事纠纷调解指导委员会,统一全市住建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由市建纬调解中心、市造价协会等7个市级行业协会共同组建市住房建设领域民事纠纷调解事务联合协调委员会,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二是强化诉调对接工作。通过与住建主管部门单位、行业协会等签署纠纷化解战略协议、设立专门调解室等方式建立大调解格局,推进住建纠纷诉前实质化解纷在青岛落地生根。辖区法院与住建部等13家“总对总”部委下的25家调解资源实现对接,着力强化诉前案件委派力度,通过“总对总”诉前委派调解住建领域纠纷554件,调解成功437件。三是创优特色解纷模式。鼓励引导采用争议评审、仲裁、公证、调解等多种解纷方式,形成“调解在前、诉讼断后”的递进解纷格局。与市建纬调解中心、房地产业、建筑业协会、造价协会等开展评调裁一体化工作。自机制运行以来,通过争议评审机制,诉外化解纠纷2124件。推进诉中适用专家争议评审意见,实现案件审理提质增效。胶州法院成立市首个“法正宁和” 物业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室,推进物业纠纷集约化解。自2023年9月以来,已化解物业纠纷241件。城阳法院抓关键、保交房,稳步化解房地产项目建设施工延误纠纷,推动656套房产复工续建,入选山东法院诉前调解典型案例。
强化队伍管理,提升诉调对接工作水平
坚持专业定位,吸纳专业技术组织和人员参与纠纷化解,激活解纷力量,发挥专业优势。一是丰富充实解纷资源。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包括行业专家、技术人员等178名行业性专业性力量吸纳进解纷队伍,凝聚起高效解纷合力。邀请省、市两级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青岛建纬城乡建设调解中心等3家专业性调解单位入驻调解平台。健全考核、奖惩、监督、退出机制,动态调整调解名册。二是规范调解工作流程。提倡在建设工程合同中载入多元解纷条款,实现纠纷源头分流。落实调解自愿原则,安排专人依托诉前监管系统,实现案件流程管控,纠纷化解全程留痕。强化司法确认工作,对诉前调解成功,需要出具法律文书的,以“诉前调书”“诉前调确”出具,并赋予强制执行力,实现在线解纷更加规范化、专业化、科学化。三是强化调解业务培训。建立联合调解培训制度,根据住建纠纷调解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纠纷成讼的特点等,从平台运行、调解技巧、调解方案、调解程序等方面定期组织调解员学习,提升调解员的业务技能,指导调解员依法有效开展调解工作。
下一步,青岛法院将进一步提高认识,持续深入开展住建领域“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工作,加强与住建部门工作联动,继续推动包括住建领域在内的各类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努力为住建领域“总对总”诉调对接工作探索青岛经验,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居”生活的美好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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