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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2027.9万

2024年07月05日09:37 | 来源:大众日报 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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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全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2027.9万,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18亿元,可支付能力达19.4个月……今天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工伤保险事业发展有关情况。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李士功介绍,为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山东初步建立起以《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为核心,涵盖补偿、预防、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先后制定了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辅助器具配置、工伤认定规程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完善参保缴费、省级统筹、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政策规程,实现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将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由3类细化为8类,普遍实施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制度,2023年底工伤保险平均费率降至0.62%,下降38%;深入实施重点行业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2023年工伤事故发生率为4.3‰。此外,我省在全国率先制定《山东省工伤康复管理办法》,印发《山东省推进工伤康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探索完善工伤康复工作机制,持续提升工伤康复精细化管理水平,工伤康复累计36500人,位居全国前列。

锚定推进职业人群全覆盖的目标,山东抓好重点人群参保。聚焦农民工群体,先后开展建筑业农民工参保“平安计划”、“平安计划”二期、“同舟计划”等行动,推进完善适合工程建设项目参保的缴费方式,实现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全覆盖。聚焦老工伤群体,将新中国成立以来符合条件的12.6万名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统筹管理,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聚焦机关事业单位,将事业单位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稳妥推进公务员参加工伤保险试点,目前,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实现参保全覆盖。聚焦新就业群体,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将超龄人员、实习学生、家政人员等4类特定从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障范围。下步,山东还将适时组织开展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将网约车、外卖、即时配送和同城货运等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纳入保障。

山东持续提升工伤保险待遇水平,提高工伤保险基金防风险能力。连续19年调整三项定期待遇(1-4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持续提升伤残待遇、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有力保障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近亲属基本生活。截至5月底,全省工伤保险待遇领取人数累计达到212万人次。工伤保险基金收支规模大幅增长,2023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约86亿元,比2003年增长了37倍;支出75亿元,增长了43倍。

为畅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全省统一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支付等工作流程、时限要求、文书样式,为参保人员和工伤职工提供统一规范服务。全面精简申请材料,大幅压缩办理时限,开通劳动能力鉴定绿色通道,极大方便了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其中,工伤认定材料压减60%,时限压缩近50%,全省累计认定工伤约126万人次。推进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支付业务协同办理,实现工伤认定结论共享共用,全面推进工伤医疗费联网结算和工伤职工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杨帆)

(责编:郑浦丽、邢曼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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