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山东16市今年至少各打造1个样板县
人民网济南6月20日电(周素锦)6月20日上午,在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牢记嘱托 走在前 挑大梁 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篇章”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上,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徐民介绍了《山东省全面深化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相关情况。
徐民表示,6月13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印发《实施意见》,推动构建山东省县域医共体建设新发展格局。《实施意见》深入落实国家文件精神,结合本省实际和前期工作基础,明确总体要求和4方面12条措施。
具体如下:
在总体要求方面,围绕“县级强、乡级活、村级稳、上下联、信息通”目标,参照国家文件,明确今年10月底前,全省78个县(市)和有条件的市辖区合理制定或完善方案并实质启动。年底前,各设区市至少打造1个高水平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样板县。到2025年年底,市级层面支持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力争90%以上的县(市,有条件的市辖区可参照)基本建成布局合理、人财物统一管理、权责清晰、运行高效、分工协作、服务连续、信息共享的县域医共体,县域内基层门急诊人次占比达到65%以上。到2027年年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巩固,“一般病在市县解决,日常疾病在基层解决”诊疗格局基本构建,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在明确和压实工作责任方面,明确省、市、县三级在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中的具体责任,县级政府承担县域医共体建设主体责任,县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属地县域医共体建设第一责任人。
在优化县域医共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方面,以提高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运行效率和促进县域医共体运营发展活力为目标,协同推进投入、规划、人事、薪酬、医保等政策支持,加强县域医共体内党组织建设,优化内部决策和管理运行机制,提升监测评价质效,充分发挥考核的作用。
在突出县域医共体服务主体地位方面,要求加大资源下沉共享力度,落实好城市公立三级医院对县域医共体帮扶要求,加快推进全民健康管理,细化县域重点疾病、主要疾病和重点人群服务路径。
在创新部门协同支持政策方面,提出坚持强化政府投入保障责任落实,持续优化编制、薪酬等政策。不断完善医疗保障政策,对实现“六统一”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医保基金总额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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