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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勿忘纪律的保护功能

2024年05月11日15:53 | 来源:人民网-山东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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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全党上下正在按照党中央的统一部署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但仍有个别党员存有模糊认识。有的认为,党的纪律是组织用来惩治党员的,领导干部学好就行了,作为普通党员学不学无关紧要,即“无关论”;有的认为,自己平时也不违纪,学不学用处不大,即“无用论”;还有的认为,违纪是小事小节,只要不违法犯罪就不会出大的问题,即“无所谓论”,等等。这些错误认识,归结起来,主要是只看到纪律的惩戒功能,没有看到纪律的保护功能,确有澄清批驳之必要。

党的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惩戒是纪律的重要功能,但不是唯一功能。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是矛盾双方的对立统一。纪律也不例外,是惩戒和保护的矛盾统一体,我们不能只看到其惩戒功能的一面,而忽视其保护功能的另一面。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党内法规体系中,以仅次于党章、准则的位阶,明列党的“六项纪律”106条禁止性“负面清单”,规定了党的纪律的底线和执纪依据,适用面广,“利器”作用突出,不仅是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遵循,也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知纪明纪的必修教材和守纪执纪的行为准则,为全体党员划出“底线”、立起规矩:违反了就要受到惩戒!同时也划出“安全线”、竖起屏障:遵守了就会受到保护!

分析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对纪律的保护功能认识不到位,进而对党纪学习不重视,对党纪法规不了解,有的简直到了无知的程度,如桃花源中人,“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犯错误就是必然的了。有位党员干部自认为借钱给朋友是“救急”,参与非法集资却“浑然不觉”,受到纪律处分时还依然“懵圈”,后在组织的教育帮助下,才意识到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可惜世上没有后悔药,正是这种对党纪的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才越了雷池、踩了底线。

党的先进性和性质宗旨决定了党员的标准要求高于公民、党纪严于国法。曾几何时,我们管党治党一度宽松软,部分党员没有坚守党章党规党纪这一党员的底线,而是退守到国家法律法规这一公民的底线,出现了“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尴尬局面。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纪律建设,将其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坚持“挺纪在前”“纪严于法”,用铁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在党员干部滑向违法犯罪前筑起一道屏障,这是对党员干部的最大关心和爱护!

正确理解纪律的惩戒与保护双重功能,有利于激发广大党员干部贯彻执行《条例》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我们要以这次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坚持原原本本学、逐条逐款学、深入系统学,真正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切实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王正 张倩)

(责编:郑浦丽、邢曼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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