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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高新区:深入开展四大提升行动,全力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2023年11月24日10:55 | 来源:人民网-山东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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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服务事关千家万户、关系群众民生,既是房地产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方面,具有“扎根基层、贴近群众、覆盖广泛”等特点。近年来,山东济宁高新区以群众满意度为标尺,扎实开展好“红色物业、群众满意度、行业服务水平、法制化建设”四大提升行动,全力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做深做实“红色物业”。持续强化党建引领红色物业,建立健全物业服务行业党委、街道社区党组织、小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党组织“多位一体”的联动工作体系。发挥“红色物业”面对群众、服务群众的优势,主动向前一步,原则上每个月至少开展一次“红色物业服务日”活动,让“红色物业”可观、可感。扩大业委会覆盖率,街道、社区组织指导业主大会成立和业委会换届工作,指导监督业委会依法履职,使业委会成为“红色物业”建设的中坚力量。坚持活动共抓,街道社区党组织牵头建立小区党支部、业委会、物业企业等参加的议事协商机制,搭建便捷平台,定期组织各方共同协商解决物业服务管理问题。充分调动居民参与积极性,对涉及物业服务管理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组织居民参与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督促提高服务质量。把物业管理融入网格工作中,发挥网格员作为基层群众身边“服务员”的作用,主动收集社情民意,把矛盾化解在网格、调处在网格、解决在网格,对网格、社区难以解决的问题,有关单位要做到“网格吹哨、部门报到”。

合力提升物业领域群众满意度。持续抓好12345热线反映问题的整改督办,建立长效的主动发现问题、限时解决问题的机制,以一点一滴的改善提升群众满意度。各街道建立街道、社区两级物业纠纷诉调中心,可以和街道物业办、社区环物委合署运行,打造群众家门口的诉调站。通过财政补贴、业主缴费、国企兜底等手段,指导无物业管理老旧小区引入物业服务管理,重点推行专业物业企业服务和社区领办公益性物业服务两种模式,切实改善老旧小区环境面貌。每月对投诉集中小区开展1次“群众面对面”活动,一线倾听业主诉求,快速处理、及时反馈。常态化开展“项目经理接待日”活动,集中处理业主诉求,畅通问题反映渠道,从源头上减少热线投诉。综合执法、公安、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全面开展“一线执法进小区”活动,可以联合执法、也可以专项执法,重点实施停车秩序管理、设施设备维修、地下室漏水整治、环境卫生治理等4个专项整治行动。

抓好物业服务行业建设。物业企业与居民是有偿服务的契约关系,业主交物业费,应当享受物业公司“质价相符”的服务。从政府层面来说,抓好物业行业建设,一方面靠培训,大力开展培训和观摩活动,以先进带动整体,提升项目经理和一线人员的职业素养、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一方面靠扶持,在全市首创“物业企业招投标备选库”制度,将服务优、规模大的物业企业纳入到备选库中,从源头上杜绝服务差、规模小的企业进入高新区市场;一方面靠严管,对投诉率居高不下、群众满意度低的小区,扣减企业信用分值、降低企业信用等级,直至更换物业公司。发挥好物业企业“红黑榜”的作用,定期公布榜单,连续两次列入“黑榜”的,按照程序清出高新区市场。

加快完善物业行业规范化建设。大力宣贯《济宁市物业管理条例》,确保落实落地。加强制度建设,加快完善《物业承接查验》《物业服务招投标》《业主委员会监管》《物业项目退出交接》《维修资金补交续交》等意见办法。制定《项目经理职业能力评价》《物业信息“三公开”》等行业团体标准,全方位完善物业行业法规制度规范体系,让物业行业各类行为有法可依、有理有据,切实提高物业行业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蔡新国)

(责编:郑浦丽、邢曼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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