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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四点四学”引导群众增强扫黑除恶斗争能力

2022年09月09日13: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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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全省以来,济南市扫黑办认真落实省扫黑办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优势,认真组织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网络培训,在组织发动上想办法,在深入推进上下功夫,有力推动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找准发力点,细化组训“带头学”。依托“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网络培训,是《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的发力点,有利于全面提升运用法律武器打击、防范有组织犯罪的能力水平。市扫黑办组织各区县、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及时调度学习进展,确保应学尽学,取得实效。按照省参训要求,主动加压、精准发力,将参训人员扩大市县两级政法机关、法学会和综治中心干部、街镇扫黑办及有关工作人员,全市共完成10830名参训人员学习,超额完成率达1010.77%。

二是用好结合点,学思悟践“集中学”。培训涉及必修课,内容丰富详实。市县两级扫黑办一方面组织参训人员围绕《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背景、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重要意义等方面内容进行深入学习,另一方面,着重就本行业本领域常态化扫黑除恶相关内容进行分组学习、专题研讨。以《反有组织犯罪法》网络培训为契机,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不断拓宽学习扫黑除恶斗争知识面,全面提升业务水平、工作效能。同时,有效利用网络培训可以按下“暂停键”的特点,坚持边学边悟,当场消化吸收,及时分享交流。注重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通过逐条学习,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各党支部党员活动日等契机,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法条内容,对重点条款进行以案释法,深刻理解《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内涵精髓,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运用法律武器防范、打击黑恶犯罪的能力水平。

三是增强支撑点,创新形式“多样学”。把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融入到日常办案中,健全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落实“三长”责任制,发挥表率示范作用,进一步提升涉黑涉恶执法办案水平。在全市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十进”宣传活动,确定“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6000名。发挥12345、12315投诉热线作用,进一步畅通来信来函等线索渠道,将线索摸排工作与“双随机一公开”相结合,与开展“双打”、“铁拳”等专项行动相结合,与开展养老诈骗整治工作相结合,做到行业领域日常监管与线索摸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深入开展黄河沿线打击整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黄河沿线矿产资源监管和执法力度。结合疫情防控巡查、入户工作,组织全市网格员深入居民家中,通过知识宣讲、问答、发放宣传彩页等形式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知识内容,引导群众遵纪守法,做新时代好公民。

四是拓展辐射点,精准高效“立体学”。各区县结合实际,拓展方式,不断扩大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覆盖面和知晓率。历下区组织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利用微信工作群、手机朋友圈、公众号等新媒体,发布《反有组织犯罪法》相关内容,“灯塔——党建在线”专题开通当日学习人数即突破千人。章丘区将《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标语点对点投放到商场、广场、火车站、汽车站等地,让普法宣传“零距离”、“无死角”。莱芜区通过举办全区村“两委”干部集中培训班、乡村振兴工作专员集中培训班、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集中培训班,传达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相关内容,提高农村基层干部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知晓度,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平阴县榆山街道会仙山社区网格员神丽君把《反有组织犯罪法》编成“顺口溜”,在社区微信群中分享,引导群众增强扫黑除恶斗争能力,形成“人人知悉、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来源:济南市委政法委

(责编:丁明阳(实习生)、邢曼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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