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发布企业危险作业报告管理办法

人民网济南5月5日电(公雪)为加强企业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健康,近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等多家单位制定印发了《山东省企业危险作业报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进一步明确企业危险作业报告责任,通过精准执法,倒逼企业全面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规范开展危险作业活动,切实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明确危险作业报告种类。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规定,《办法》明确了本省行政区域内企业应当进行报告的爆破、吊装、悬挂、挖掘、动火、临时用电、危险装置设备试生产、有限空间、有毒有害、建筑物和构筑物拆除等10种危险作业,同时,明确了企业是危险作业报告的责任主体。
规定危险作业报告时限。企业应当将本单位危险作业种类、作业时间、主要作业场所等情况在每年1月31日前向将向所在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危险作业种类增加或减少的,应当在15日内进行报告。同时,办法还规定了今年的报告工作应当在8月1日前完成。
加强危险作业全过程管理。《办法》规定了企业开展危险作业前的安全防范要求、危险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措施、危险作业结束后的资料归档备查等重点内容。企业应当依法加强对承包、承租等单位和外来施工队伍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并承担其危险作业报告义务。
突出危险作业报告结果运用。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采取信息化手段,对企业报告的危险作业信息进行汇总、分析、研判,准确掌握本地区本部门危险作业分布行业和重点范围,为切实增强精准执法、提升监管执法效能提供支撑。
强化危险作业监督管理。企业危险作业监督管理应当遵循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以属地监管为主的原则,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危险作业组织落实情况纳入执法检查重要内容,及时依法查处危险作业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推荐阅读
- 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召开会议
- 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召开会议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5月5日下午,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有关会议精神,总结2021年工作情况,审议有关文件,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省委书记、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主任李干杰主持会议并讲话,周乃翔、杨东奇、夏红民、白玉刚、王宇燕、林峰海、范华平、张甲天、陈勇和委员会委员出席。…
- 周乃翔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
- 今天(5月5日)上午,山东省委副书记、省长周乃翔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两高”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和智慧燃气管理系统建设、人工影响天气管理等工作。 会议强调,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数字化水平,持续塑强“爱山东”政务服务品牌,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 李干杰在济南调研时强调 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 4月30日是“五一”假期第一天,省委书记李干杰来到济南市,深入学校、企业、社区等调研疫情防控工作和假日生产情况。他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正确认识和把握当前形势,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做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 评论
-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