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运用系统集成改革思维 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

郯城县坚持系统集成改革思维,在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机制上大胆探索,为提升村级治理水平、构建乡村振兴保障体系、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2021年,郯城县进京访总量排名从2018年全省第3位退至第49位,乡村文化振兴、新时代文明实践考核成绩均位居全市第1名。相关经验做法被省委改革办以《山东改革专报》上报中央改革办;郯城县被确定为系统集成改革省级试点地区。
开展”三务“阳光公开,现场为群众解疑释惑
背景动因
2019年,郯城县在全市率先实施村党组织书记专业化管理,后续又把专业化管理范围拓展至村“两委”成员,有效解决了“有人干事”的问题;通过开展“三资”清理集中攻坚行动,助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切实解决了“有钱办事”的问题。在此基础上,迫切需要解决“怎么干事”的问题。通过开展巡察、信访举报、审计调查调研等发现,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不明确、运行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等问题是主要症结所在,直接导致“四议两公开”“三务公开”等制度规定得不到有效落实,引发大量信访,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制约了乡村振兴进程。一是权力事项繁杂、缺乏集成性。村级小微权力涉及组织、民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多个领域,共有工程招投标、救助救济、扶贫惠农等权力事项40多个,政出多门、条块分割,执行主体、操作规程不一,给基层具体实施带来了不少困难。二是用权不规范、缺乏严谨性。有的村干部缺乏照章办事意识,村级事务议事流程只“上墙”不“走心”,实际操作中程序执行不严谨,特别是在自来水改造、“四好农村路”建设、机动地发包、扶贫帮困和低保政策落实等民生工程中,简化流程、盲目决策,极易导致村民利益受损、集体资产低效利用甚至流失。三是监督有漏洞、缺乏协同性。各职能部门监管标准不一、存在监督盲区,没有形成工作合力。农村党员干部特别是法律规矩意识不强的党员干部,因权力运行不透明、监督约束不到位而违纪违法问题多发。2017年—2020年,全县涉及农村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达到1271起,共立案查处农村党员干部案件821件、占比达到60.2%。对此,郯城县从监督完善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破题,围绕解决“村级权力有哪些,如何监管、公开、落实”的问题,探索创新权力事项集成化、监督制约集成化、信息公开集成化、体制机制集成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着力打造“干部清正、村务清爽、民风清朗”的基层政治生态。
推广宣传村级小微权力二维码
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清单管理,推动权力事项集成化。科学整合村级权力事项,厘清权责边界,优化工作流程,抓好制度落实,推动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一是制定权力清单。从16个涉农部门的40余个权力事项中,梳理出村级日常工作中内容最重要、使用最频繁的权力事项,制定重大决策、工程招投标等8项“权力清单”。同时针对涉及权力寻租、群众利益以及信访集中的问题,梳理出不准违规举债、不准暗箱操作等10项“负面清单”,确定了哪些事不能干、哪些权不能用,明晰了村级权力“边界”。二是规范用权流程。对整合后的权力事项,逐项明确政策依据、优化办理流程,绘制出规范、简洁、实用的权责路线图,让村干部“照单办事、按图操作”,并对“怎么办”等关键环节予以强化。如“三资”管理,经提出处置方案、开展评估公示、形成书面决议、组织招标、签订合同、审核备案等程序后方可生效。其中,2万元以下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简易招标程序进行;2万元—20万元的,由乡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组织交易;20万元以上的,由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组织交易。三是重抓制度落实。在试点先行的基础上,实行分类指导、因村施策,抓好乡镇领导责任和村居主体责任的落实,增强农村基层干部规范运用小微权力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工作纳入村党支部书记专题培训,提升专业化水平。同时,对村级重大事项,实行上报一级审核审批,把村民自治与乡镇监管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权力清单和流程落到实处。
乡镇党委对村级重大决策实行派员监督
(二)强化管控,推动监督制约集成化。整合监督力量,强化事前预防、事中管控、事后追责,形成了“全过程、全覆盖、全方位”的一体化监督体系。一是事前监督重预防。扎实开展派员监督,由乡镇党委派员参加村集体资产投入处置等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发现问题不足,提出意见建议,及时督促整改。探索开展提级监督,围绕推动上级决策部署重点项目不力、资金密集廉政风险点高、信访量大越级访多、违纪违法问题多发频发、巡察反馈问题多整改不到位等五类重点难点村,筛选30个村建立动态目标库,从中选定6个村实行提级监督试点,靶向发力、以点带面。2021年被省纪委确定为重点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县,相关经验做法被《中国纪检监察》《山东通讯》等报道,中纪委网站以《提级监督照亮村民幸福路》为题刊发。二是事中监督重管控。建立“小微权力运行监管信息平台”,所有村级权力事项实行在线监督。目前已整合“三资”管理、“银农直连”系统资源,通过大数据分析,对处置集体资产入账不及时等异常数据开展实时监督,实现村级财务“阳光化”管理,当前累计发现、整改问题16个。强化村级自身监督,发挥125个村务监督委员会和590名村务监督委员作用,对村党组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重大事项全程监督。三是事后监督重问责。强化县委巡察和经济审计监督,注重结果运用。出台《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和责任追究办法》,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处理,给予村民委员会成员诫勉、停职检查、责令辞职等处理,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置。去年以来,已有257名村干部受到诫勉以上处分,104名被扣减绩效报酬。
(三)阳光操作,推动信息公开集成化。创新公开模式、规范公开内容,通过信息化手段保证所有村级权力公开在阳光下,有力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一是发布式公开。每季度召开一次村情发布会,由村“两委”向党员群众介绍本月村务工作、村级重大事项、重要财务开支等情况,现场接受村民“问政”和质疑,累计接受“问政”1640余次,为群众解疑释惑2980个。二是点题式公开。针对“三务”公开内容不规范、热点问题公开不及时等问题,设立“点题栏”125个,群众将想了解的内容写在“点题栏”上,村“两委”及时在“三务”公开栏上给予答复,变“公开什么看什么”为“点什么公开什么”,增强了监督质效。三是移动式公开。开通“阳光财务”微信公众号,打造财务公开移动平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只要关注公众号,即可查询本村财务公开情况。依托村民微信群,建立“移动公开栏”,群内实时公布低保办理等村级事务,让群众第一时间了解村级大事小情。设立村级事务阳光公开交流互动二维码,群众扫码就能了解“三资”管理、村级事项办理等情况,“三务”公开实现既“上墙”又“上网”、线上线下“齐步走”。
小微权力宣传
(四)协调联动,推动体制机制集成化。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了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一是建立县级联席会议机制。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牵头,实行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集民政、住建、卫健、农业农村、行政审批等涉农部门,协调解决村级小微权力运行重大事项及困难问题。目前已召开联席会议7次,研究运行流程图、责任追究办法等重大事项22个,解决集体土地征收等问题36个。二是建立乡镇多维考评机制。各乡镇实时指导村级小微权力运行过程,审核备案村级新增集体负债、大额经济合同签署、重要集体资产处置等工作,定期检查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作为村干部年度述职考评的重要内容,与村级班子和村干部评先评优、年度考核挂钩。三是建立部门联合督导机制。涉农各部门每季度开展一次实地督导检查联合行动,重点检查乡镇推进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情况和村级重大决策、“三资”管理、工程招投标、救助救济、扶贫惠农、社会事务、阳光公开等情况,指出问题不足,限期进行整改。目前已开展联合督导检查6次,通报各类问题35个,约谈村级责任人15名。
印制村级小微权力运行规范指南
经验启示
(一)完善制度是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的基础。建立一套行得通、真管用、有效率的制度体系,是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的保证。郯城县先后制定了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实施意见、监督和责任追究办法等6项系统性制度文件,30个具体事项办理流程及操作规程,为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奠定了坚实基础、提供了基本遵循。
(二)强化监督是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的关键。加强监督检查是预防和纠正村级小微权力运行不规范问题的重要举措。郯城县通过对权力监督责任进行细化分解,加强自上而下的行政监督和纪检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平行监督、群众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形成了一体可推进的监督约束机制,全县因村级小微权力运行不规范导致的信访量明显下降。
(三)形成合力是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的保障。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郯城县通过整合纪检监察、组织、民政、农业农村等各方力量,细化落实8项小微权力的责任主体和责任追究措施,建立联席会议、联合督导、动态管理、定向培训、警示教育等长效机制,确保了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临沂市委改革办供稿)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推荐阅读
- 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召开 李干杰周乃翔提出要求
- 1月9日下午,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分析疫情防控形势,调度工作情况,安排部署当前和春节期间疫情防控重点工作。…
- 江秋莲诉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一审宣判 刘暖曦被判赔69.6万
- 宣判现场。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供图 人民网青岛1月10日电 (刘颖婕)2022年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 全省新旧动能转换“五年取得突破” 重点项目现场观摩举行
- 全省新旧动能转换“五年取得突破”重点项目现场观摩举行 以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 全力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五年取得突破” 李干杰讲话 周乃翔付志方杨东奇出席 1月5日至6日,省委、省政府举行全省新旧动能转换“五年取得突破”重点项目现场观摩,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重要指示要求,检验成效、交流经验,凝心聚力、提振信心,带动全省上下形成抓项目谋划、促项目落地的浓厚氛围,全力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五年取得突破”。 省委书记李干杰出席活动并在总结交流会上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周乃翔,省政协主席付志方,省委副书记杨东奇出席。…
- 评论
-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