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创新能力 完善体制机制 山东出台“科技改革攻坚25条”

2020年12月24日18:06  来源:人民网-山东频道
 

人民网济南12月24日电(谈媛)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山东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深化科技改革攻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对新形势下山东科技创新作出了新部署,提出了新举措。

近年来,山东省科技厅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攻坚,不断完善科技治理体系,积极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环境。进入“十四五”,山东科技创新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一些制约科技人员创新积极性和科研成果转化有效性的深层次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深化科技改革攻坚既是大势所趋、也是当务之急。

山东省科技厅党组书记、厅长唐波表示,与以往改革措施相比,本次出台的《若干措施》更加系统、深入。文件25条改革举措,涉及40个政策创新点,涵盖了科技计划管理、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培育、科技人才引育等各个层面、领域,更加突出改革性、针对性、普惠性。

强化战略科技力量

围绕组织关键技术攻坚战、布局建设省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推动各类科技创新平台优化整合、培育新型研发机构、加快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等6个方面提出改革举措。

在平台建设方面,赋予省实验室人财物自主权,自主设立的科技项目视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自主培养或引进高层次人才给予泰山人才工程配额;加快推动各类科技创新平台优化整合,不再新建省工程实验室和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据考核评估结果,通过撤、并、转等方式进行优化提升;加快布局技术创新中心为行业提供公共服务;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进口科研用仪器设备,参照高校、科研院所减免标准享受补贴政策。

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主要围绕推动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研发平台、支持企业牵头承担科技计划项目、搭建省级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水平、完善省属企业创新考核机制等5个方面提出改革举措。

在推动企业与高校院所协同创新方面,高校院所承担的企业横向项目,符合条件的视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与企业共建研发平台,符合条件的直接纳入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管理。

在引导不同类型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方面,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如,完善省属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龙头骨干企业承担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孵化载体提质升级,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营造良好孵化成长环境。

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围绕引进培育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推动科技人才分类评价、鼓励外籍人才创办企业、获国家和省科技奖励人员医疗待遇等5个方面提出改革举措。

人才政策措施着力强化对科研人员面向产业需求开展科研活动的政策引导作用,在人才评价方面将承担企业科研任务、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成果转化应用绩效等作为应用型人才评价的重要指标。

在职称评聘方面,以实际贡献为标准,建立职称评审“直通车”;对山东产业急需,掌握“卡脖子”技术或填补学科空白的高层次人才和关键团队,采取“一事一议”方式量身打造扶持政策;对取得重大“卡脖子”技术突破、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人才,直接给予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直接认定为泰山学者或泰山产业领军人才。

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围绕全面下放省属高校院所“六权”,深化科技奖励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科技金融结合、完善省属科研院所绩效考核、构建科技改革创新容错机制等9个方面提出改革举措。

其中,围绕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从探索科研院所正职领导持股改革试点、提高高校院所从事技术转移人员的绩效收益,首台(套)保费补贴、完善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含金量高、突破性大的政策。

《若干措施》的出台,既回应了广大科技人员长期以来的期待、关注,又有利于激发全社会创新潜能;既强化科技管理机制创新,又切实加强对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技创新的支持;既务实解决当前科技改革攻坚迈入深水区所面临的突出问题,又深入谋划了“十四五”全省科技工作长远发展。 

(责编:郑浦丽、邢曼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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