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十三五”期间共实施临时救助86.2万人次,发放救助金24.42亿元

2020年12月02日15:01  来源:人民网-山东频道
 

人民网济南12月2日电(公雪)2日上午,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三五”期间,山东共实施临时救助86.2万人次,发放救助金24.42亿元。

山东省民政厅副厅长赵立杰介绍, “十三五”期间,山东省推动完善了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城乡低保标准由“十二五”末的每人每月472元、283元增长到现在的732元、560元,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9.2%和14.6%;城乡低保标准之比由1.67:1缩小到1.31:1。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现了由按供养方式确定供养标准到按个人自理状况确定供养标准,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2017年的每人每月752元、484元分别增长到现在的每人每月1009元、777元,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10.3%、17.1%。

临时救助标准由过去分别按城乡低保标准的3—6倍确定,调整为统一按城市低保标准的3—12倍确定,实现了城乡临时救助标准的统一和提高。

全省机构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基本生活费平均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774元、1415元、1415元、1054元、1415元,分别比“十二五”末提高了574 元、695 元、695元、754元、695元,分别提高了48%、97%、97%、251%、97%。

山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平均达到每人每月148元,较2016年提高68元,提高了85%;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平均达到每人每月123元,较2016年提高43元,提高了54%。

“十四五”时期,山东省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改革任务,切实增强社会救助兜底功能,努力做到弱有所扶、困有所助、难有所帮,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责编:刘颖婕、邢曼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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