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司法局强化法治引领 着力优化“四个环境” 护航高质量发展 

2020年09月11日20:27  来源:人民网-山东频道
 

人民网济南9月11日电 今年以来,济南市司法局发挥职能作用,坚持法治引领,着力优化政务环境、制度环境、服务环境和社会环境,护航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一、优化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有效激发市场活力

推进市级行政权力下放

审查市级行政许可及相关行政权力事项370项,确定纳入“市县同权”改革范围事项196项。落实自贸区济南片区“负面清单制”放权要求,审查确定市级放权事项82项。调整下放区县政府(功能区管委会)行政复议案件管辖权限,全面推开设立行政复议基层受理点,目前已有49个街镇完成受理点设立,有效打通复议便企便民“最后一公里”。

推行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制度

大力推进包容审慎精准执法,在全国率先推出不予处罚清单、从轻处罚清单、减轻处罚清单和从重处罚清单,协调有关部门梳理出不予或从轻减轻处罚事项537项,推进全市行政机关规范行使执法裁量权,避免企业因小过失而贻误大发展。

开展“无证明城市”创建

落实放管服改革“减证明、减环节、减时限”要求,对各部门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证明事项进行梳理论证,推动以数据查询、部门核验、告知承诺、网上开具、部门代办等方式代替市场主体提交证明材料,共精简23个部门证明事项828项,实现“不用证明”即可办证办事,为企业发展提供便利。

二、优化公平规范的制度环境有效提升行政效能

强化立法保障

加快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公共数据管理、特许经营管理等重点领域行政立法,编制提请立法计划30件,完成各类法规规章征求意见105件。制定落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核评估办法,加强事前事后评估,审核备案规范性文件86件,夯实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法治保障。

实施政府部门制度建设三年行动

深入调研47个政府部门制度建设、流程再造情况,推动各部门理清权责清单、职责边界清单“两张清单”,规范权责运行制度和依法行政保障制度,解决因职责交叉、制度不健全不规范导致的企业办事程序复杂等难点问题,提升市场主体体验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程序

推动出台市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纳入“十四五”规划、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国土空间规划等10个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事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重大决策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三、优化精准专业的服务环境 有效破解企业难题

推行“法律服务代理”机制

设立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中心,优选20家律师事务所、50名律师组成专项法律服务团,以政府购买和公益服务相结合的方式,推动优势法律服务资源向中小企业流动。开通中小企业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服务专席,提供法律服务355次。成立由1050名律师组成的105支企业复工复产专项法律服务队,累计开展专项宣传5500余次,提供法律咨询3600余次。

扩大涉外法律服务供给

高起点建设山东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吸引融商“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等10家知名法律服务机构签约入驻。推动合作制公证机构进驻自贸区汉峪金谷人力资本国际产业园区,着力打造区域性国际商事纠纷调解中心,高效化解中外企业民商事纠纷。遴选40名优秀涉外律师,组建市级涉外法律人才库,全市涉外律师人才达69人。

深入开展“万警进万企”行动

优选60名干警、153名法律服务人员组建30支服务团队,对口帮扶30个重点项目、120家企业。调研梳理企业在争取政策支持、防范经营风险、化解商事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困难问题,制定“企业需求清单”,实行一企一策,为企业定制个性化服务方案,护航企业发展。

四、优化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有效维护大局稳定

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

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监狱和社区矫正工作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意见》,统筹推进监狱监管改造和《社区矫正法》深入实施,狠抓疫情防控常态化不放松,保持监狱场所持续安全稳定。联合公检法出台做好社区矫正衔接配合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深化“四方联动”经验成果,累计管控5489人,保持零疫情、零再犯罪。

构建多元融合调解新机制

实施多元融合调解“安民工程”,加强人民调解智慧平台、媒体平台、专业平台建设,发展物业纠纷、退役军人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行业性调委会,着力打造200个“品牌调解室”,全市调解纠纷9405余件,预防纠纷1600件。4月份,济南市电视调解经验在司法部《人民调解》杂志推广。

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贯彻

迅速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高潮,组织开展民法典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等“十进”活动,编印宣传册6000余册,制作民法典普法动漫和微视频4部,在4800辆公交车车载电视、22块户外大屏、1000余块室内电视大屏等广告媒体播放,着力打造一批具有济南特色的“民法公园”“民法广场”“民法长廊”,在全市营造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浓厚氛围。(济南市司法局供稿)

(责编:公雪、邢曼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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