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布关于切实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的通知

2020年07月11日20:32  来源:人民网-山东频道
 

人民网济南7月11日电 今天山东省水利厅发布关于切实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市水利(水务)局:

7月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安排部署防汛救灾工作,近日又对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就学校防汛和隐患排查作出重要批示。省委书记刘家义、代省长李干杰、副书记杨东奇、副省长于国安分别批示要求抓紧开展隐患排查整改,确保务必到位。水利部先后下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海河流域主汛期防汛工作的通知》(水明发﹝2020﹞88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主汛期黄河流域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水明发﹝2020﹞90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切实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水明发﹝2020﹞97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淮河流域强降雨防范工作的通知》(水明发﹝2020﹞100号),对全面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据省气象局重要天气预报,受副高边缘暖湿气流影响,11日夜间到12日夜间,山东省有一次较明显降水过程,南部地区降水量较大,全省平均降水量15~25毫米。其中济宁、枣庄、临沂、日照和青岛30~60毫米,局部100毫米以上;济南、菏泽、泰安、淄博、潍坊、烟台和威海5~15毫米,局部30毫米以上。当前,山东省已进入主汛期,降雨频繁集中,短时强降雨多发频发,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省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水利部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强化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要密切关注雨水情汛情发展变化,强化与水文、气象等部门联合会商和信息共享,提高预测预报精准度。要密切关注局部地区短时强降雨,随时调度降雨强度大的区域,及时采取应对措施。要及时发布洪水预警,充分利用已有的预警平台或通讯运营商、电视、广播、网站、手机和微信等平台,提前向相关单位或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确保预警信息实现全覆盖、无盲区 、无死角。

二是强化水工程调度,加强工程巡查。要切实做好河道安全行洪工作,及时开启拦河闸坝,确保河道行洪通畅。要严格执行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严禁违规超汛限水位运行,对预报可能发生洪水的大中型水库要提前预泄,腾空库容,在洪水来临时要加强科学调度,果断拦洪削峰,减轻下游防守压力。小型水库要严格落实“三个责任人”和“三个重点环节”,尤其是强降雨期间,小型水库巡查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要密切关注水库蓄水、上游来水和降雨预测情况,加密巡查频次,一旦出现险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送、早处置。

三是切实做好“测防报”,着力防范山洪灾害。要紧盯山洪重点防御区和降雨重叠区,充分发挥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作用,及时发布山洪预警,提请地方政府组织做好人员转移、应急救援、危险区管控等各项工作,同时建立山洪灾害预警信息反馈机制,强化预警执行效果。要充分发挥群测群防体系作用,提高群众风险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确保“方向对、跑得快”,避免群死群伤,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四是突出防御重点,继续开展隐患排查。要着眼于雨区叠加的最不利情况,在抓好前期发现问题整改的同时,继续组织暗访检查组对河道、水库等工程隐患问题进行再排查再梳理,协助指导城乡低洼地区、学校、工矿、重要设施等单位和部门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建立隐患工作台账和责任清单,限时完成整改,对一时难以完成的,要逐一制定安全度汛方案,落实安全度汛措施。

五、强化值班值守,做好信息报送。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遇强降雨加强值守力量。要加大对值班值守情况的检查力度,杜绝离岗、脱岗。要及时掌握并报送雨情、水情、汛情、险情和防御工作信息,重大突发情况要及时报告,严禁信息漏报、迟报、瞒报等现象发生。(山东频道)

(责编:邢曼华、刘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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