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3市通报8起典型问题,4人被双开

2020年06月25日08:07  来源:齐鲁网
 
原标题:正风肃纪 | 山东3市通报8起典型问题,4人被双开

记者从山东各市纪委官方网站获悉,近日,东营、淄博、临沂3市通报8起典型问题,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干部作风、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

东营市利津县纪委监委公开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东营市化工学校驾驶员许朋朋违规使用单位加油卡用于个人消费问题。2014年5月至2016年2月,许朋朋利用管理使用单位公务用车加油卡的便利,私自使用单位加油卡在加油站便利商店累计购买价值6191元的物品供个人使用。2020年6月,许朋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退还本单位。

淄博市张店区纪委通报3起干部作风问题

张店区傅家镇孙家村原村委会主任张珏峰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2月至2018年9月,张珏峰同志利用担任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在孙家村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车辆维修费共计42800元。2020年5月,张珏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店区民政局原副局长宋卫东失职失责问题。2014年,区民政局针对发现“齐孝陵”公墓存在违规建设和对外销售等问题,对炒米村村委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建设和销售公墓。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后,区民政局未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督促整改不力,导致“齐孝陵”公墓违规问题长期持续存在,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宋卫东同志时任区民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5月,宋卫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店区扶贫办工作人员赵振坤贫困户动态调整工作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2019年10月,赵振坤在负责张店区扶贫办申请调整“脱贫不再享受政策”人员信息审核时,工作不认真、履职不到位,将沣水镇东高村贫困户与仇家村贫困户身份证号混淆,导致不应被标识人员而被标识,而应被标识人员未被标识,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5月,赵振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临沂市纪委通报4起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问题

临沭县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应柱充当黑恶势力 “保护伞”问题。2011年至2014年,赵应柱在任临沭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和职务影响,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涉恶犯罪嫌疑人在刑事案件办理、审查逮捕、强制措施变更等方面提供帮助,故意使涉恶犯罪嫌疑人受到较轻的追诉或不受追诉。另外,赵应柱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8月,赵应柱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市公安局罗庄分局美澳派出所原所长魏岗充当涉恶团伙“保护伞”问题。2017年11月,在美澳派出所处理颜某“黑物业”恶势力犯罪集团聚众斗殴恶性刑事案件过程中,魏岗以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为由,安排办案人员予以调解结案,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包庇纵容该恶势力集团的犯罪行为。2018年9月,在美澳派出所接到该所辅警孔某某涉嫌组织卖淫的报案后,魏岗明知孔某某等恶势力团伙涉嫌组织、强迫卖淫活动,仅让其暂离工作单位,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导致该团伙继续从事犯罪活动。另外,魏岗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9月,魏岗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卢传涛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问题。2014年7月至2018年12月,卢传涛在任平邑县原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王某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有关成员财物共计40余万元,为其非法采矿、违法建设、违规招投标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帮助,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另外,卢传涛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9月,卢传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兰山区人民法院兰山法庭原副庭长张晓宁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14年至2019年,张晓宁在任兰山区人民法院兰山法庭副庭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王某“套路贷”恶势力犯罪团伙、张某亮“套路贷”恶势力犯罪团伙、赵某“套路贷”恶势力犯罪团伙等有关成员所送现金、购物卡、电子红包、高档酒水、手机等财物,数额巨大,并在审理以上团伙涉及的有关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过程中徇私舞弊,违反法定程序枉法裁判,为非法放贷行为提供司法保护,给被害人造成巨额财产损失。另外,张晓宁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1月,张晓宁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梁金凤)

(责编:刘颖婕、邢曼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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