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就是话语权,山东如何“大权在握”

张风林

2020年05月26日09:00  来源:大众日报
 
原标题:标准就是话语权,山东如何“大权在握”

全球化时代,谁掌握了标准的制定权,谁就掌握了行业的话语权、市场的主动权。

山东是制造业大省,国内外市场上每一件来自山东的产品,都代表着山东制造的质量和形象。

如何让“山东制造”有口皆碑?如何让“山东质量”深入人心?

必须在建立更高标准上下功夫。

“领跑者”

标准是质量的硬约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标准决定质量,有什么样的标准就有什么样的质量,只有高标准才有高质量”。

高质量发展需要由先进的标准做基础和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成果需要先进的标准来体现。

一个地区、一个产业、一个企业强不强,是不是高质量发展,最明显的就是看其标准先进不先进,标准化水平高不高。

例如,山东省培育壮大“十强产业”,已提出三年多,目前产业发展到什么水平了?如何衡量质量高低?

一个显著指标,就是看该产业领域,企业标准“领跑者”的数量多不多,以及企业标准“领跑者”的产品在整个行业中所占的比重。

2016年,国家在山东省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建设试点。

2020年3月,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被正式纳入《山东省标准化条例》省人大一审草案,进入法制化轨道。

“领跑者”标准,是指拥有自主创新技术,核心指标在同类可比范围国内领先,对产品质量提升和产业转型升级具有示范引领作用,通过第三方机构认定发布、可供全行业采用的技术标准。

它就像一座桥梁,一头连接着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另一头连接着科技强国、高质量发展,能有效引领和支撑高质量发展。

“打擂式”竞争

山东产阿胶。

但经常有消费者和企业抱怨,阿胶类产品市场良莠混杂,冲击了正规企业。

有效的解决办法,就是标准领跑者思路:优质产品企业率先公布自己的先进指标和检验方法,承诺执行,做标准领跑者,树立品牌形象。

那些品质差、不敢公开标准、不敢承诺的企业,自然就相形见绌,被市场淘汰。

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为消费者优质购物、放心购物,提供了重要渠道和参考信息,满足了市场对高品质产品的消费需求,展示了山东高质量发展的成果。

例如,2017年山东省认定的九阳、济南二机床等8项企业标准领跑者,都可说是山东制造和山东质量的重要代表。

而且,标准领跑者是动态的,竞争对手可以以现有“领跑者”为赶超对象,通过研发创新,提升指标,超越对手,成为标准领跑者新擂主。

通过这种“打擂式”竞争,可以敦促标准领跑者持续创新,维持领跑者的地位,把质量做到极致,大大激发企业不断创新的活力和压力,促使其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标准的“背后”

目前,山东部分市政府,对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定了奖励政策,奖励金额从10万元到100万元不等。

奖励不是重点,核心在于配套制度支持。

关键是建立科学、公开、公平的产生机制,切实保证企业标准领跑者是货真价实的科技创新引领者。

评价指标体系要把蕴含在标准背后的技术创新和实施效益,作为认定标准领跑者的重要指标。

没有科技创新为基础的领跑者标准,是无本之木,不具有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能力。以创新技术和实施效益为基础,可以有效防止指标虽然先进、但无法实施的“僵尸标准”,混入“领跑者”荣誉殿堂。

企业是领跑者标准的第一提供者和实施者。政府则是企业标准领跑者的推动者和引导者,其职责是设定规则,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建立有效的政策激励机制、监督机制,让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标准领跑者虽然来自企业,但是一旦经第三方机构评审认定、上升为企业标准领跑者,便不再仅仅是企业标准,而是成为供同行业企业采用、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公益标准。

与政府质量奖、能效领跑者等政府直接授予的荣誉不同,标准领跑者制度发布的企业标准领跑者,应坚持不给企业做质量背书的原则,只发布技术标准(包括具体指标、参数和检验方法),不发布具体企业名称,但可公布首批承诺执行该标准的企业名单。

这样的制度设计,可以避免政府涉嫌为企业质量背书的非议。

“强者恒强”

标准领跑者,本质上是一种促进企业强者恒强的制度。

它聚焦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通过公开、透明的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放大市场竞争效应,激发高质量发展的经济活力、创新力和竞争力。

随着《山东标准化条例》的出台,我们应进一步明确政府、企业、第三方机构,在这项制度实施中的角色定位和职责边界,理清领跑者的产生机制、激励机制、监督机制,加大政策奖励、支持力度,更好发挥其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

在山东“十强”产业的重点领域,应以核心指标为主要分析对象,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分析。

分析达到领跑者标准水平的产品、产业状况,分析执行领跑者标准的产品产值占同类产品的比例;

分析山东省“十强”产业现行的并跑标准、跟跑标准与标准领跑者的差距,分析“十强”产业发展标准化水平,以此促进山东省“十强”产业高质量发展。

同时,梳理“十强”产业领跑者标准培育项目库,提出下一步提升山东省“十强”产业发展水平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

总之,标准领跑者制度,不仅仅是一项标准化领域的制度。它和专利制度一样,都是自主创新的保障激励制度。如果说专利制度是颁发了执业资格证书,那么标准领跑者制度就是政府和社会提供的就业岗位,尤其是在生态环保、安全、节能等公共利益领域,为企业自主创新的变现和持续创新,搭建了高速公路和广阔舞台。(作者系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副处长)

(责编:刘颖婕、邢曼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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