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给山东省委书记、省长留言获回复 共计81条

2020年01月21日09:55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
 
原标题:网友给山东省委书记、省长留言获回复 共计81条

近期,山东省针对网友给省委书记、省长的81条留言作出回复,留言选登如下:

有话想对山东省委书记、省长说?欢迎来留言

【网民留言】

省长您好,我们35个农民工进厂干活,活已经干完,但还有30多万元工资被拖欠。我们是在临淄金岭镇给潜水处理厂干的木工、混凝土分项工程,要工资成为大问题,求助省长帮助我们讨要工资。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淄博市临淄区雪宫街道办事处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经查,2018年10月底,山东鼎越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越公司”)与临淄区政府签订合同建设临淄地下水修复工程,后将其中的土建项目承包给殷本战。经核算,殷本战所施工的工程量共计120万余元,根据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前期鼎越公司已支付工程款55万元。后期在施工过程中,鼎越公司发现生化池、新材料滤池等方面存在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工程投入使用和后续设施设备安装,致使鼎越公司未能按照与临淄区政府签定的合同在约定期限内完成项目建设,双方因此产生工程尾款支付纠纷,未支付的工程尾款为65万元左右(其中含民工工资)。 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后,殷本战自2019年5月开始陆续对生化池外墙等方面进行了修补、维修,但目前仍然存在多处漏水、渗水。 2019年12月24日,在雪宫街道、临淄区劳动监察大队的积极协调下,鼎越公司与殷本战达成协议,鼎越公司同意在鉴定报告出具之前,向殷本战一方支付所有工程款。2019年12月25日,该项目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已全部结清,所有农民工都在结算表上签字确认,自此,您反映的问题已处理完毕。

【网民留言】

聊城市高唐县华银二期时代花园七年不交房,孩子上学没处报名,影响了2000多人的正常生活,请领导帮帮我们吧!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高唐县人民政府责成高唐县房地产服务中心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聊城市华银置业有限公司在高唐县开发的华银“时代花园”二期项目,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法定代表人郭某。该项目共占地47亩,总建筑面积7.2万㎡,其中住宅5.63万㎡、商业1.57万㎡;6栋商住楼,其中1栋15层,1栋16层,1栋11层,3栋13层;共610户,其中住宅508户、商业102户。该项目于2014年4月开工建设。因聊城市华银置业有限公司与聊城立方建筑公司、乐陵市建筑工程公司工程款拨付比例产生纠纷,项目进度缓慢和多次停工,导致6栋楼的工程只完成了主体结构封顶,未能按合同约定于2016年10月30日交房。 华银“时代花园”二期项目出现问题后,高唐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专项工作组,协调法院、银行、相关职能部门帮助聊城市华银置业有限公司盘活资产,多方筹集资金近5000万元,所筹集的资金由高唐县房管局专用账户监管,全部用于华银“时代花园”二期项目建设。至今项目完成了室内外装修及部分室外配套工程,生活用水已安装到户,能够正常使用;天然气正在施工。整个项目能够满足业主的基本使用,部分业主要求开发企业交付装修钥匙进行装修,业主与开发企业协商签定领取钥匙的协议后,已有360余户业主领取了钥匙。 高唐县专项工作组每天督促项目的进度,为企业想办法,完善剩余的工程,消除业主的顾虑,尽快将楼房交付使用。

【网民留言】

山东省诸城市扶淇河西路繁荣路大桥下,建议增加一个路灯,这里没有灯光。桥上的流动灯光对桥下来说就是视觉盲区,诸城的其他几个桥下请排查。诸城市龙都街第一小学门口路东,站牌往南,没有路灯。格林学府处十字路口多个路灯不亮,请排查各路段路灯,及时整修。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诸城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经核实,扶淇河西路繁荣路大桥下的路灯,市供电公司 路灯管理所已安装完毕。龙都街第一小学门口路东站牌往南已有路灯。格林学府处十字路口因路灯电缆线被破坏导致不亮,损坏的路灯电缆线已修复好,路灯已恢复正常照明。 经排查,城区其它路段上的路灯夜间正常照明。开发区横二路潍河大桥下还未安装路灯,该大桥下路灯安装已列入2020年路灯安装计划中。城区其他桥下周边的路灯夜间能满足桥下照明要求。

【网民留言】

领导你好,我是浮阳小区的业主,我要求物业公司退出管理浮阳小区并且退还业主物业费:小区卫生脏乱差、绿化杂草丛生垃圾成片,没有保安、门卫、消防安全员,消防设施不全;小区经常停电,电梯没有紧急电话和监控,物业以不给充电来强制业主缴纳物业费,关于物业合同不给业主公示。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临朐县冶源镇人民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冶源镇浮阳小区二期工程部分住宅楼正在建设中,故相关配套设施不健全,给业主生活带来了不便。对此,开发企业承诺二期工程全部完工后,将高质量建设完善小区配套设施。 经临朐县冶源镇人民政府协调,开发企业表示立即采取措施整改:一是增加保洁人员彻底清理并保持小区卫生整洁;二是尽快筹建警卫室确保小区业主安全;三是其他未尽事宜将与业主积极沟通,争取为业主提供最优质的服务,达到业主满意。目前,经供电部门专业人员排查,漏电问题已整改到位,开发商已辞退金鹏物业公司,成立新物业公司相关事宜正在积极协商中。

【网民留言】

日前,山东省菏泽市将一些马路非机动车车道画成城市停车位,并冠以智慧停车项目,按时计费。我们质问这种说法是否不妥。 第一,将非机动车道画成机动车停车位,是否侵占了市民的非机动车道路行车权,是否增加了非机动车行车被迫被挤到机动车车道行车的可能性,进而增加了非机动车驾驶者的安全风险? 第二,马路上画个停车位,分时计费,是否就真是“智慧停车位”,菏泽的智慧停车位与其他城市的智慧停车位,是一样的吗,有何不同? 第三,就菏泽本市而言,我们在菏泽城市道路上也能看到一些原来的停车位画位,而且之前的是白天禁停,保障非机动车行车,晚上免费停车。现在新画车位加上“智慧”两字,从保障非机动车行车安全和管理上,与之前的道路车位有何不同? 第四,占用非机动车道,变成收费车位,这些收入归了哪?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菏泽市交警支队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为彻底解决我市城区停车难问题,规范和加强道路停车管理,提高车位周转效率。2018年11月,交警支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和部署,对我市城市停车管理进行深入调研,并于12月草拟了《关于菏泽市城区智慧停车管理的实施意见》。 首先对城区路段的停车需求状况和交通流量进行摸底排查,选定停车需求较大,交通流量相对较小,非机动车道宽度满足条件的城市次干道等级以下的路段实施停车泊位。对原来施划的停车泊位又重新进行优化调整,在非机动车流量大的路段上清除部分停车泊位、在新建道路上新增部分停车泊位、将保留的停车泊位统一进行复新,确保停车泊位设置科学合理。虽然占用了部分非机动车的道路空间资源,但不会影响非机动车的正常通行。 建设菏泽市智慧停车系统平台,主要是通过在停车泊位安装车辆检测传感器,实时采集车辆进出状态信息,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进行统计分析。该系统全面建设完成后,将有效提升城市泊位利用率和周转率,实现电子支付手段,真正“让位于民、智能出行”,全面改善居民出行现状。 建设“停车小脑”管理平台,实现城市停车资源的统一接入、统一监管、统一决策。综合利用云计算、大数据、5G等技术,即时汇聚调度处理全城域停车数据资源,利用数据实现停车管理的智能化运营管理和城市智慧化监管,分析城市停车现状,调配城市停车资源,提供城市决策依据,全面提升泊位管理水平,提升静态交通长效管理和服务水平,构建城市停车生态圈。 原来施划的停车泊位的目的是缓解城区停车泊位不足,但在管理中发现很多停车泊位上被车辆长期占有,将公共停车泊位变成自己专用车位,严重违背了当时施划停车泊位的初衷。为了杜绝车辆长期占用泊位停放,在主城区路段上实行了7:00-20:00时间段内严禁停车的管理措施。但在停车需求较大的路段,出现车辆无处可停,导致车辆占压人行横道违法停车现象颇多,停车秩序混乱。为圆满完成两城同创工作,并借鉴外地市成功的管理经验,必须利用价格杠杆措施对停车泊位实行智能化收费管理,还路于真正需要停车的用户,有效提高泊位周转率,缓解日益严重的停车供需矛盾的问题。市政府将公共资源的特许经营权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出让给第三方进行管理,除去前期设备投资和后期运营管理费用外,停车泊位的收益全部纳入市财政管理。

【网民留言】

我们是山东省菏泽市单县永顺国际花园小区的业主,14和22号楼已入住三四年,各项基础设施基本没有,特别是供暖问题迫在眉睫,今未得到解决,盼有关部门为我们解决。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单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经查,单县永顺国际花园由单县永顺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您投诉的永顺国际花园14、22号楼为该小区一期工程项目,14#楼2017年6月份交房,22#楼2018年7月份交房。根据单县永顺置业有限公司与山东龙盛供热有限公司签订的《永顺国际花园14#22#楼热网工程合同》约定:1、14、22#楼与二期工程一起供暖。2、一次管网配套费在开栓供热之前付清。但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单县永顺置业有限公司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前及时支付工程款及配套费,共拖欠山东龙盛供热有限公司工程款及配套费近230万元,该小区二期项目未与山东龙盛供热有限公司进行洽谈,所以未签订入网协议。现在,单县永顺国际花园小区已没有可以过户的房产和固定资产,无法偿还山东龙盛供热有限公司工程款。根据双方的合同约定,山东龙盛供热在未收到单县永顺置业有限公司工程款及配套费的情况下,无法为单县永顺国际花园实施供暖。根据该小区规划,用于供热的换热站房处于该小区10号楼地下车库,由于该小区10号楼没有开始建设,目前不具备供暖条件,但是已经要求开发企业如果二期工程开始建设,应先建设该小区10号楼地下车库换热站房。 目前,我县已成立了联合调查工作组,入驻单县永顺国际花园,工作组积极与单县永顺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联系和山东龙盛供热有限公司联络协商,按照合同约定,尽最大努力协调处理好拖欠山东龙盛供热有限公司配套费问题和换热站房建设问题,确保尽快实现集中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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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聂俊穹、胡洪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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