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印發臨時救助實施辦法
2026年10月18日09:28 | 來源:大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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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為進一步規范臨時救助工作,充分發揮臨時救助托底線、救急難作用,省民政廳、省財政廳近日印發了《山東省臨時救助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自2026年10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辦法》共7章28條,對臨時救助適用情形進行了分類,提出對情況緊急、救助金額較小、需立即採取救助措施的,應當採用“小額快救”方式先行救助。同時,規定“小額快救”應當簡化辦理程序,辦理時限一般不超過3天。
《辦法》制定了臨時救助金指導標准,明確臨時救助金標准應綜合考慮遇困人數、持續時間、困難程度等因素分檔確定,原則上以家庭為單位給予救助,“小額快救”以受緊急情況影響的救助對象為單位給予救助﹔救助金標准原則上分為三檔,“小額快救”一般給予救助對象不超過當地1個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對困難情形復雜的,《辦法》明確縣級社會救助協調機制或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可以採取“一事一議”方式開展臨時救助,進一步加大救助力度。對已納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人員、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剛性支出困難家庭范圍的,申請臨時救助時,重點核查其家庭必需支出情況,可不再核查家庭收入和財產狀況﹔對符合條件的剛性支出困難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可以採取“一次確認、分階段發放”的方式,定期定量發放臨時救助金。(董方舟)
(責編:賈曉宇、邢曼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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