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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城市更新“十五五”規劃發布,涉及“好房子”、老舊小區改造等

2026年10月14日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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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山東省人民政府印發《山東省城市更新“十五五”規劃》,明確到2030年,可持續的城市更新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逐步完善,城市開發建設方式加快轉型,城市結構優化、功能完善、文脈賡續、品質提升取得顯著進展,城市成為人民群眾高品質生活的空間。

《規劃》指出,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建立更好滿足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住房供應體系,健全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引導房地產企業轉型參與城市更新。深化住房公積金制度改革,優化住房公積金提取使用場景,精准適配繳存人全生命周期住房需求,將更多靈活就業人員、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群體納入制度覆蓋范圍。

《規劃》提到,實施房屋品質提升工程,標准、設計、用材、建造、驗收、運維等各環節同步發力,新建住宅全面提升設計建造標准,增量住房全部建成“好房子”,老舊住房系統推進功能性改造和品質升級,結合既有條件把“老房子”改造成“好房子”。按照權責對等、政府引導、業主自願、統籌實施等原則,支持老舊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探索建立可持續的老舊住房更新模式。鼓勵以市場化方式推動老舊廠區更新,盤活利用閑置低效廠區、廠房和設施,超前開展業態策劃,積極植入新業態、新功能。加快消除城市住房安全隱患,有序實施城市危舊房改造,優先支持資源枯竭城市改造,實施城鎮預制板房屋治理改造行動。

山東省城市更新“十五五”規劃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高質量推進城市更新的決策部署,根據《城市更新“十五五”規劃》和《山東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綱要》,制定本規劃。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四中全會部署,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城市工作的重要論述,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山東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踐行人民城市理念,堅定扛牢“走在前、挑大梁”使命擔當,把握城市發展轉向存量提質增效為主的階段特征,堅持規劃引領,以堅持城市內涵式發展為主線,高質量推進城市更新。

到2030年,可持續的城市更新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逐步完善,城市開發建設方式加快轉型,城市結構優化、功能完善、文脈賡續、品質提升取得顯著進展,城市成為人民群眾高品質生活的空間。

二、聚力創新驅動,加快城市發展方式轉型

(一)優化現代化城市體系。優化“兩圈聯動、三核引領、陸海統籌、全面發力”格局。培育壯大濟南、青島都市圈,提升都市圈輻射帶動能級。增強核心城市發展引領力,濟南市打造黃河流域重要的中心城市,青島市建設現代化國際大都市,煙台市打造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示范城市。提高大城市輻射帶動能力,在區域協調發展中發揮多極支撐作用。持續提升中小城市承載能力,彰顯特色魅力。

(二)提高城市創新載體建設水平。提升城市產業創新策源力,因地制宜實施產業升級與功能再造,強化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深度融合。升級改造消費基礎設施。推動空間更新與科技園區、高校院所和商務社區等有機融合,打造復合型、融合型眾創空間。發展智能建造,培育現代化建筑產業鏈,鞏固提升“齊魯建造”競爭力。

(三)加快盤活存量資源。全面摸清城市存量資源狀況和更新潛力,完善已出讓未動工土地、在建項目等存量資產盤活機制。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建立更好滿足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住房供應體系,健全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引導房地產企業轉型參與城市更新。深化住房公積金制度改革,優化住房公積金提取使用場景,精准適配繳存人全生命周期住房需求,將更多靈活就業人員、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群體納入制度覆蓋范圍。片區化實施綜合更新,推廣“策投建營”一體化模式,統籌片區內資源配置和產出效益。

(四)推動城市高水平對外開放。構建多樣化國際交流合作平台體系,高標准建設國際物流、現代貿易、雙向投資合作、商旅文交流發展“四個中心”,加強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地方經貿、投資、產業和人文務實合作。完善公共場所外語標識,實施出入境便利措施,建設國際化教育、醫療等基礎設施。支持建筑業企業深度拓展國際市場,推動全產業鏈協同“走出去”。

三、改善人居環境,營造高品質生活空間

(一)全面建設“好房子”。實施房屋品質提升工程,標准、設計、用材、建造、驗收、運維等各環節同步發力,新建住宅全面提升設計建造標准,增量住房全部建成“好房子”,老舊住房系統推進功能性改造和品質升級,結合既有條件把“老房子”改造成“好房子”。新出讓住宅用地嚴格落實國家住宅項目規范,設區的市中心城區新出讓住宅用地原則上不低於山東省高品質住宅建設標准要求建設。

(二)深入開展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按照基礎類應改盡改、完善類能改則改、提升類鼓勵改造原則,持續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一區一策補齊基礎設施短板,打造宜居環境,提升居民生活品質。按照權責對等、政府引導、業主自願、統籌實施等原則,支持老舊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探索建立可持續的老舊住房更新模式。

(三)打造全齡友好的完整社區。在350個社區實施完整社區建設改造。深入推進城市社區嵌入式服務設施、一刻鐘便民生活圈和數智便民服務圈建設,系統性補齊社區基本服務功能短板。改造完善社區配套基礎設施,優先補齊“一老一小”等民生服務功能,改善提升公共活動場地、公共綠地和步行、非機動車等慢行系統,具備條件的增設運動健身休憩場所。

(四)增強老舊街區廠區功能與活力。聚焦完善街區功能、提升空間品質,因地制宜打造活力街區。優化街區慢行系統,營造安全、連續、舒適的步行環境。推動傳統商業步行街和商業街區改造升級,創新消費場景,激發街區商業活力。鼓勵以市場化方式推動老舊廠區更新,盤活利用閑置低效廠區、廠房和設施,超前開展業態策劃,積極植入新業態、新功能。

(五)提升城市公共服務品質。統籌利用存量閑置房屋和低效用地,高效配置民生領域公共服務設施,優化公共服務資源布局,建立健全多層級、全覆蓋的公共服務網絡。落實社區衛生服務用房“四同步”機制,逐步實現在各街道配備公辦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推動養老機構提質增效,支持有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開展醫養結合服務。健全與人口變化相適應的教育資源配置機制。常態長效推進兒童友好建設。開展文化設施改善拓展提升,打造新型公共文化空間。開展“小而美”的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改造,引導學校開放共享文化體育場地。改善背街小巷環境,整治提升城市濱水岸線,挖掘橋下空間、街角等小微空間,增加公共活動場所。

(六)推動基礎設施擴容提質。堅持人口、產業、城鎮、交通等一體規劃,優化各類設施布局。結合城市體檢和城市更新片區策劃,統籌推進城市地下管網、道路網絡、公共停車設施等建設改造。集約建設數字基礎設施。統籌國防動員和城市地下管網建設改造。

四、加快綠色轉型,建設美麗城市

(一)系統修復城市藍綠生態網絡。保護修復城市河湖水系、濕地、山體,鞏固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成效,深化美麗海灣建設,建設幸福河湖、美麗河湖。深入推進綠道建設行動,建設社區公園、口袋公園,實施公園綠地開放共享,提升老舊公園復合功能,打造“百姓園林”。加強古樹名木保護和宣傳,開展瀕危古樹搶救復壯。

(二)提升建筑綠色低碳水平。推廣採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場化模式,推動高耗能公共建筑開展綠色化或超低能耗改造。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設計標准,持續提高星級綠色建筑比例,加快推廣應用綠色建材。嚴格執行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准,規模化推動超低能耗、低碳建筑發展。全面推動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提升建筑電氣化水平。

(三)加快形成綠色生活方式。深入推進垃圾分類與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推進城市生活垃圾收運網絡與再生資源回收網絡融合。倡導綠色低碳出行方式。科學謀劃新建擴建城市污水處理廠。鼓勵組建城市生活污水管網專業化運行維護隊伍,加快建立污水處理廠網一體建設運維機制。推進城市節水、海綿城市建設和清潔取暖。

五、筑牢安全底線,不斷增強城市發展韌性

(一)夯實城市綜合災害防御基礎。優化城市防災減災空間格局,增加生態、安全屏障和隔離疏散通道。穩步推進“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和多種應急資源共建共用,構建多層次應急避難場所體系。科學評估城市內澇風險,加快推進排水防澇工程體系建設,健全洪澇聯排聯調機制。提升建設工程抗震防災能力,推廣應用隔震減震技術,科學避讓活動斷層,強化對建設工程抗震設防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准執行情況的監督指導。

(二)推進危舊房與城中村改造。堅持安全第一、分類施策,對城市C、D級危險住房和非成套住房實施建檔立卡、動態更新。加快消除城市住房安全隱患,有序實施城市危舊房改造,優先支持資源枯竭城市改造,實施城鎮預制板房屋治理改造行動。嚴格落實“一項目兩方案”,綜合採取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結合等方式,有序推進城中村改造。

(三)加快城市基礎設施生命線安全工程建設。聚焦城市燃氣、供水、排水、熱力、橋梁等重點領域,對設施運行狀況進行實時監測、動態預警、精准溯源、協同處置,保障城市安全運行。健全完善城市基礎設施生命線安全工程建設、管理、運維機制,提升建設運行質效。

(四)增強設施韌性和應急能力。完善城市醫療應急服務和應急物流體系,發揮國家緊急醫學救援基地(山東)帶動作用。系統性建設改造公共消防設施。加強工程防火和消防審驗技術力量,建設工程防火實驗室。全面強化城市道路橋梁全周期安全管控,常態化開展橋梁隧道巡檢檢測,精准排查各類結構安全隱患。對超過設計使用年限或經專業檢測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橋梁隧道有序進行修繕加固和更新改造。

(五)提高城市更新項目數智化管理水平。推動“智慧工地”賦能城市更新項目質量安全監管,構建智慧化質量安全保障體系。圍繞工程質量追溯、施工安全風險識別等重點場景先行突破。

(六)建立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加強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逐步建立房屋安全體檢、管理資金、保險“三項制度”。優先將老舊住宅納入體檢范圍,多渠道籌集房屋安全管理資金,在具備條件的小區推行房屋安全保險,提高房屋安全保障能力。

六、賡續歷史文脈,彰顯齊魯文化魅力

(一)夯實歷史文化資源保護基礎。開展城市歷史文化遺產資源調查,強化老城區、老街區專項調查成果應用。深化完善“先考古后出讓”、“先調查后建設”保護前置機制,加強歷史文化資源潛在對象預保護。推動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建筑和歷史地段認定公布,科學劃定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規范設置標識標牌,完善遺產數字化檔案。支持有條件的市、縣(市)申報歷史文化名城。

(二)實施系統性保護。落實真實性、完整性的保護要求,做到空間全覆蓋、要素全囊括。推廣“小規模、漸進式”微更新理念。對歷史風貌保存較好的區域實施風貌協同管控,嚴格新建改建活動管理,堅決防止大拆大建、拆真建假。堅持“一棟一策”原則,優先採用傳統工藝和材料,精細化做好不可移動文物、歷史建筑、傳統民居修繕。持續開展工業遺產認定,留住工業記憶,發展工業文化。

(三)提升活化利用水平。深入挖掘城市歷史文化價值,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因地制宜打造一批情景化、沉浸式展示體驗場景。推動不可移動文物、歷史建筑、歷史文化街區等融合式、系統性活化利用。在保持歷史建筑等原有外觀風貌、典型構件的基礎上,通過更新改造適應現代生產生活需要。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建設線上“非遺數據庫”,鼓勵設立展示傳習場所,促進非遺活態傳承。大力發展城市文化研學旅游,策劃推出一批特色主題游徑,深度融入黃河、大運河、齊長城國家文化公園建設。

(四)塑造彰顯齊魯風韻的城市風貌。強化城市設計和風貌管控,加強平面和立體空間統籌,嚴格管控新建超大體量公共建筑和超高層建筑。優化建筑設計管理,落實“適用、經濟、綠色、美觀”建筑方針。鼓勵使用體現地域文化特色的建筑材料和符號,推動城市建筑更好體現中華美學、時代風尚和齊風魯韻。

七、強化“機”、“智”支撐,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水平

(一)健全城市治理機制。發揮好“一委一辦一平台”作用,提升城市管理統籌協調能力。依托全省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台,加快數據匯聚,拓展城市管理應用場景。探索社區黨組織領導下的居委會、業委會、物業服務企業協調運行新模式。持續提升物業服務質量與覆蓋面,推動物業管理深度融入基層治理。

(二)推進城市智慧精細管理。推動城市全域數字化轉型,強化人工智能技術賦能,依托城市信息模型平台打造城市數字底座,完善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台功能,實現“一網統管”。推進房屋建筑賦碼落圖,通過建筑單體編碼關聯項目全生命周期信息,並在城市更新、社區治理、公共服務等領域加強應用。歸集審批監管數據,建設房屋建筑和市政設施基礎信息庫。

(三)推動城市治理重心下沉。推進城市管理“宣傳、服務、管理、執法”進社區,推動城市管理資源和力量下沉,及時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綜合運用行政指導、行政調解等柔性執法方式,及時化解矛盾,統籌市政、園林、環衛等力量,提升服務社區能力,確保群眾訴求得到及時回應和有效解決,擦亮新時代“規范執法、親情服務”山東城管品牌。

八、建立完善城市更新政策制度

(一)健全城市更新實施機制。一體化推進城市體檢與城市更新,建立完善專項規劃、片區策劃、項目實施方案、建設更新、運營管理的實施路徑。分級分類建立城市更新項目庫,完善項目審批管理制度。引導企業、社會團體等共同參與,暢通居民、產權人、企業等多方協商渠道。推行設計師進一線,為基層提供陪伴式技術指導。落實城市更新統計調查制度。

(二)完善規劃與土地支持政策。增強國土空間詳細規劃適應性,明確土地混合開發和空間復合利用的正面清單和規劃管控要求,推動土地用途和建筑功能依法合理轉換。利用存量土地、房產資源發展國家和省支持產業行業的,在不改變用地主體和規劃條件的前提下,可實行不超過5年的過渡期,過渡期滿辦理土地有償使用手續的,可採取租賃或協議出讓方式。支持原權利人、市場主體等多方合作改造,落實土地整合、置換、聯合開發涉及的稅費優惠政策。規范長期租賃、先租后讓、彈性年期供應等土地供應方式,支持帶方案出讓,完善地價計收規則,按照國家規定做好工商業用地使用權到期續期工作。落實與混合利用、功能兼容、立體開發相適應的不動產登記要求,優化城市更新項目不動產登記服務。

(三)構建可持續的投融資體系。統籌中央資金支持城市更新,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通過財政補助、貸款貼息等方式支持城市更新項目,符合條件的項目可以通過地方政府專項債券予以支持。統籌用好危舊房改造、加裝電梯等各類政策性資金,支持老舊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引導金融機構根據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在政策范圍內為城市更新項目提供金融服務,嚴禁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積極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推動符合條件的城市更新項目發行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資產証券化產品等。

(四)健全相關法規標准體系。推動修訂《山東省城市建設管理條例》、《山東省城鎮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山東省城市綠化管理辦法》,推進綠色建筑發展、建筑垃圾管理地方立法。支持設區的市根據實際情況開展城市更新、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地方立法。健全城市更新標准體系,在城市設計、既有建筑改造、歷史文化保護、基礎設施等領域持續完善技術標准,引導各市結合實際制定修訂標准化技術文件。深化安全可靠建筑信息模型(BIM)、人工智能等技術在城市更新中集成應用,探索制定相關技術標准。

九、組織實施

堅持黨對城市更新工作的全面領導,按照省負總責、城市抓落實的工作要求,加強統籌協調,凝聚高質量推進城市更新合力。各市政府明確規劃指標部門分工,細化落實國家和省規劃確定的各項任務,督促抓好城市更新項目策劃、實施。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推動規劃落實,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協調和指導,研究制定相關政策,解決實施中的困難問題,對實施情況進行監測、評估。省有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加大對城市更新支持力度。重大事項及時按程序向省委、省政府請示報告。

來源:山東省人民政府網站

(責編:賈曉宇、邢曼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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