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檢察機關依法對解維俊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2026年08月27日1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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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日前,山東省司法廳原黨委書記、廳長(正廳級)解維俊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山東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山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棗庄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棗庄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解維俊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棗庄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解維俊利用擔任淄博市臨淄區委副書記、區長,淄博市臨淄區委書記,濰坊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
(責編:公雪、邢曼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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