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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償海洋生態債,除了放魚還能買碳

山東首例購買海草床碳匯進行替代性修復案件執行完畢

2026年08月21日08:56 | 來源:大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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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上午10點半,漁民劉某科(下稱“老劉”)通過“碳惠山東”碳普惠平台,還上了最后一筆“生態欠賬”。

加上此前進行增殖放流,75.7萬元的海洋生態環境損害修復費用全部支付完畢,老劉終於鬆了一口氣。

這是他為三年前犯的錯付出的代價——2023年禁漁期,他指揮漁船非法捕撈了1.96萬公斤魷魚、魷魚仔。

榮成法院副院長吳瓊現場見証老劉“履約完成”,拍著其肩膀說:“你是山東第一位購買海草床碳匯進行替代性修復的當事人。”

當一紙判決書將懲罰轉為可量化的生態“賬單”,山東法院以司法智慧和創新實踐,打通了“生態損害—責任承擔—碳匯增益”的鏈條。

“案子判了,海也傷了”

時針撥回2023年盛夏,大海溫柔哺育著萬物,幾雙貪婪的手打破了這份寧靜,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兩艘漁船的漁網像梳子一樣掃過海底,將數以萬計的魷魚和魷魚仔“一網打盡”。

“案子判了,海也傷了。”當地漁民口中流傳的這句錐心之語,道出的正是非法捕撈帶來的嚴重后果。

竭澤而漁,嚴重破壞漁業資源和生態平衡。榮成檢察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以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追究漁民老劉等三人刑事責任,判令修復因非法捕撈造成的海洋生態環境損害。

榮成法院依法判處三人有期徒刑六個月至拘役五個月不等,並宣告緩刑。附帶民事公益訴訟部分,判決被告採用購買藍色碳匯及增殖放流的方式進行海洋生態環境修復,修復費用共計75.7萬元,並連帶承擔專家評估費用3萬元。

“捕撈的魚就值18.93萬元,為啥要‘罰’75.7萬元?”老劉對4倍的罰款很不理解。

案件承辦法官王冠英給老劉算了算這筆賬:非法捕撈漁獲物價值18.93萬元,但賬不能隻算“看得見的魚”。根據相關規定,海洋生態環境資源損失原則上按照不低於水生生物資源直接損害的3倍計算。“非法捕撈要付出的代價,從來不只是‘撈走的那一網’——整個海洋生態系統的修復成本,才是真正的‘標價’。”

把海草床碳匯價值引入案件

科學送還大海魚苗,補償被索取的海洋,增殖放流被廣泛應用於環境資源案件中。但魚苗成活率如何,對生態修復功效怎樣,一直困擾著法官們。

山東法院近年來一直探索本地化的海洋生態修復路徑,榮成法院更是將目光投向被稱作“海底草原”的海草床,“能不能把海草床的碳匯價值引入案件,讓生態修復從‘實物補償’升級為‘價值交易’?”

蹚明白這條路,首先要解決幾道復雜的應用題:一公頃海草床,每年能固定多少二氧化碳?被吸附的二氧化碳“值多少錢”?養護海草費用如何計算?

一籌莫展之時,轉機來了。2025年5月,省生態環境廳、省海洋局聯合發布《山東省海草床碳匯碳普惠方法學》。這份文件的出現,讓海草床這種生態載體,第一次有了可核算、可認証、可交易的碳普惠技術依據。

為確保司法裁判的科學性與權威性,榮成法院在省市法院的指導下,尋找能夠支撐海草床碳普惠項目論証的專業力量,最終,山東省海洋資源與環境研究院進入視野。同時,法院聯系到“碳惠山東”碳普惠平台,確定了交易路徑。

省海洋資源與環境研究院碳匯研究中心主任秦華偉介紹,符合碳匯交易要求的海草床碳普惠項目,要具備額外性。也就是說,該海草床碳匯效益不能夠依靠自然過程自發實現,必須通過人為開展海草床保育、修復、管護等一系列主動干預措施,才能產生超出原有基線水平的碳匯增量。

對榮成多處海草床項目進行比選論証,綜合考量海草床現存長勢、修復潛力、管護條件等多重因素,秦華偉團隊逐一排查項目落地可行性,最終確定馬山集團海草床碳普惠項目具有顯著的額外性,符合碳匯交易的准入條件。

清償生態債走通新路徑

碳匯是什麼?怎麼算?錢花在哪裡?對於一輩子隻跟魚蝦打交道的老劉來說,無異於天書。

“法官,什麼‘碳’、什麼‘匯’,放魚苗我們懂,種海草也行,這買‘碳’算怎麼回事?”老劉三人的眉頭擰成疙瘩。

面對這份朴素的困惑,王冠英將一沓厚厚的材料擺到他們面前,最上面是海草床的航拍圖與水下實拍照片,接著是省裡正式印發的方法學文件、第三方機構核証報告,還有一份一目了然的修復費用核算明細。

“老劉,你們常年在海上跑,海草長得好的地方,魚蝦是不是也多?浪是不是也穩?這就是海草床的‘生態環境價值’。”王冠英將專業術語和科學計算方法轉化成“白話”耐心介紹,“通過最新的技術標准,我們把這個價值算成了一筆明白賬。你們看,這個碳普惠項目,15年能吸收153.3噸二氧化碳……”

75萬余元的生態修復總費用是固定的,拿出一部分費用來買碳匯,用於馬山集團海草床的補種、養護與長期監測,這比漁民自己種海草更專業、更持久。

王冠英又補充說,增殖放流見效快,是“資源補給”,卻無法修復海洋生態系統的整體功能缺損。購買海草床碳匯管長遠,是“生態產房”的系統重建,棲息地修復、固碳增匯、生態功能恢復,能夠實現長效生態治理。兩者結合,才是真正意義上的“還債”。

一番深入淺出的講解,徹底打消了三人的顧慮。“原來是這麼回事,錢沒多花,事兒還辦得更牢靠了。”最終,老劉三人一致同意,用購買海草床碳匯的方式,償還自己欠下的“海洋生態賬”。

榮成法院的這一探索,是山東省首例以認購海草床碳匯履行海洋生態修復責任的典型案例,是恢復性司法理念在藍碳司法領域的創新實踐。從增殖放流的“資源直補”,到種植海草的“棲息地修復”,再到購買海草床碳匯的“生態價值量化交易”,山東法院立足資源稟賦,走出了一條藍碳司法“進階路”。

省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羅瑩說,海草床是地球上效率最高的藍碳封存載體之一,本案創新引入海草床碳匯交易機制,將抽象的生態損害折算為可核算、可交易的碳匯價值,既推動修復責任落地見效,也為替代性修復提供了可復制的實踐新路徑。(劉一穎 段格林 毛俊婷)

(責編:劉穎婕、邢曼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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