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出台8項措施拓展深化環評改革
訂閱已訂閱已收藏
收藏環境影響評價既是生態環境准入的源頭關口,也是服務項目落地、激發市場活力的重要環節。近日,為進一步為企業減負、為市場賦能,山東省生態環境廳印發《山東省生態環境廳關於進一步深化環評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8項改革措施,對原有環評改革措施進行再拓展、再延伸。
“項目選址到底能不能過關”曾是困擾不少企業的“隱形門檻”。《通知》提出,強化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落地應用,明確各管控單元內主要行業選址選線、工藝裝備、污染物排放、治理設施和環保措施、環境風險防控、資源能源利用等方面管控要求。依托山東省生態環境分區管控信息平台,逐步實現重點行業建設項目選址符合性結論、污染防治措施和環境風險防范要求“一鍵輸入、立即獲取”,為企業精准反饋選址結果。同時,《通知》明確加強工業項目選址前期指導,將“事后否決”變為“事前服務”,並重點列出企業在建設工業項目選址方面可依法辦理環評手續的三類情形,從源頭上規避企業投資風險。
為減少企業成本和等待時間,《通知》在審批流程上做“減法”。一方面,對於符合規劃環評要求的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汽車、人工智能、量子科技、深海深地深空、低空經濟等戰略新興及未來產業,以及專用設備制造業、通用設備制造業等傳統優勢制造產業,可實施環評告知承諾制審批,符合條件的企業在簽署承諾書后,審批部門將僅作形式審查,最快當天即可作出審批決定,大幅壓縮項目落地時間。另一方面,推動多元化項目合並審批。鼓勵各市在部分環境影響相對較小的海水養殖、木材加工、機械加工等行業開展試點,以企業自願為原則,由多個法人聯合或組建合作社等形式,將屬於同一行業、擬建區域連片、原應分別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多個項目合並編制一本報告書,分別明確環境保護措施及責任,由生態環境部門統一審批,切實為企業降本減負。(張文婷)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
































第一時間為您推送權威資訊
報道全球 傳播中國
關注人民網,傳播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