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學不能“隻游不學”
山東出台新規促進研學活動高質量開展
訂閱已訂閱已收藏
收藏近日,山東省教育廳等9部門印發《關於進一步促進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活動高質量開展的若干措施》,破解當前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活動中概念混淆、重游輕研、管理鬆散、安全隱患、收費不規范、育人實效不足等突出問題。
《措施》明確,學校通過有計劃組織、集體出行食宿,以研究性學習與實踐體驗為目的的校外教育活動,屬於研學實踐范疇﹔而市場主體主導、以消費和戶外旅行為目的的研學旅游、研學游等,不屬於研學實踐范疇。
《措施》提出,將研學實踐正式納入中小學教學計劃,原則上每學年集體研學2次、單次3天左右,義務教育階段聚焦4—8年級、高中階段聚焦1—2年級,支持利用春秋假期開展研學周,嚴禁借研學名義變相補課,杜絕研學活動形式化、功利化。
研學實踐的課程設計堅持小學以鄉土鄉情為主、初中以縣情市情為主、高中以省情國情為主,鼓勵各地各校開發精品課程、搭建資源庫。執行出行備案制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學校隸屬關系建立研學實踐活動備案制度,及時掌握中小學生外出活動情況。要加強對活動方案的指導,及時糾正收費不合理、內容不科學、安全保障不到位等問題。
《措施》明確學校為研學組織主體、校長為第一責任人,嚴禁委托家委會組織研學活動。嚴格執行自願參與原則,不得強制學生參加,充分保障家長知情權、選擇權。針對不參與研學實踐的學生,學校必須妥善安排校內替代學習實踐,守住教育公平底線。學校需制訂詳細活動方案與安全預案,公示活動明細,可提供多套方案供家長選擇。
收費方面,研學收費僅限食宿、交通、門票、耗材等必要成本,嚴禁額外創收。所有收費標准提前公示、明細公開,嚴格執行代收費制度。優先選用博物館、科技館、紀念館等公益性免費資源,確需收費的,嚴格落實學生票價優惠政策,所有費用不得高於市場均價。強化經費全程監管,學校建立專項經費台賬、專款專用,教職工出行費用由學校公用經費承擔,不得轉嫁家長。剛性落實貧困學生費用減免政策,保障特殊群體學生平等參與研學的權利。(苑文颯)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
































第一時間為您推送權威資訊
報道全球 傳播中國
關注人民網,傳播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