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地名管理條例》出台
“小快靈”立法 守護地名文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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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按察司街”“翔鳳巷”“芙蓉街”“朱家峪”“常山庄”……在山東,許多地名背后可能是一首古詩、一段歷史記憶。
5月21日,山東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山東省地名管理條例》,這部採用“小快靈”立法形式、共26條的地方性法規,將於今年7月1日起施行。
為什麼要為地名專門立一部法?
“《山東省地名管理辦法》自施行以來發揮了積極作用,但隨著時代發展,地名管理的主體、對象、內容以及面臨的形勢和任務等都發生了很大變化,已滯后於新時代發展的要求。”山東省司法廳二級巡視員陳洪波介紹,“新修訂的《地名管理條例》於2022年頒布施行,《山東省地名管理辦法》中部分規定已與上位法存在不一致、不銜接的情形。”因此,山東亟須對標上位法,將政府規章提檔升級為地方性法規。
立法的關切是什麼?“條例強化對老地名的保護,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老地名的挖掘、整理和保護﹔在行政區劃調整、城市更新、鄉村建設等過程中,不得隨意更改老地名。”山東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徐金妹介紹。
守護地名文脈,需要構建全方位、全鏈條的長效保護機制。條例創新完善地名保護名錄制度,明確由縣級以上民政部門牽頭摸排梳理轄區內地名資源,將具備重要歷史文化價值、承載地域歷史文脈、彰顯齊魯文化特色的地名統一納入保護名錄並向社會公示。同時劃定保護紅線,列入地名保護名錄的地名一般不得更名。
在此基礎上,山東鼓勵各地通過數字化信息採集、開發特色文化產品、派生命名、活化復用等多元化方式,盤活存量老地名資源。依托省內豐厚文化底蘊,推動地名文化研究與儒家文化、齊文化、泰山文化、海洋文化、黃河文化、運河文化和紅色文化深度融合,讓散落齊魯大地的各類地名,成為解讀山東地域文化、傳承區域歷史文脈的鮮活載體。
理順管理體制,是提升地名治理效能的關鍵。條例厘清了地名管理的部門職責,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地名管理工作協調機制,明確民政部門為地名主管部門,公安、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在各自職責內負責相關領域地名管理工作。
針對群眾關切的証照變更問題,條例規定因行政區劃調整、城鄉建設等情形導致相關証照載明的地名信息變更的,批准機關應當及時公布地名信息變更情況,並推動相關信息在政務服務等領域實現共享﹔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單位和個人的申請在職責范圍內免費提供換發証照等服務,切實減輕群眾負擔。
目前,山東已構建起省、市、縣三級地名文化保護工作體系。截至2025年底,全省7033個地名被納入各級別保護名錄。
山東省民政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劉建武表示:“我們將持續優化地名公共服務體系,深入推進‘鄉村著名行動’,推動地名資源轉化利用。”
《 人民日報 》( 2026年06月04日 1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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