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車購置稅新政施行前后申報優惠享無縫銜接
2025年11月14日09:06 |
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稅務總局日前發布《2026—2027年減免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的公告》,2023年6月,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且對新能源乘用車設定減免限額,2026年新能源汽車將迎來技術標准與減稅額度的雙重調整。記者從省稅務局了解到,新政施行前后,消費者申報享受新能源車優惠政策將無縫銜接,2025年12月31日前購置的車輛仍按原免征政策執行,申報時沿用原流程,操作無額外負擔。購置日期以機動車銷售發票開具日期為准,消費者跨年購車時,需特別注意時間節點。
以不含稅價10萬元車型為例,2025年可免繳1萬元稅款﹔2026年減半后,需繳0.5萬元,仍享0.5萬元優惠﹔乘用車減稅額按上限1.5萬元執行,避免豪華車型擠佔資源。新政調整了新能源乘用車產品技術要求。2026年1月1日起,列入《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下稱《減免稅目錄》)的車型,需符合公告要求﹔2025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減免稅目錄》且符合公告技術要求的車型,自動轉入2026年第1期《減免稅目錄》,不符合要求的車型將從《減免稅目錄》中撤銷。2026年1月1日(含)起,在2026年及以后生效的《減免稅目錄》發布后,消費者購置列入《減免稅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可按規定享受車輛購置稅減免政策。
省稅務局提供的山東今年以來車輛購置稅申報數據顯示,山東省新能源汽車市場高速發展,2025年1—9月,新能源乘用車購置量達74.3萬輛、同比增長31.1%,滲透率(新能源乘用車購置量佔乘用車購置量的比重)突破52.7%,其中,10萬元及以下車型佔比56.5%、增長60.3%,成為消費絕對主力。 (付玉婷)
來源:大眾新聞客戶端
(責編:賈曉宇、邢曼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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