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藍黃紅四色標識,山東出台企業環保信用新辦法

對綠色標識企業:財政性資金分配或金融項目庫入庫時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納入監督執法正面清單等
對藍色標識企業:加強普法宣傳,擴大藍色標識企業范圍,給予企業更大“容錯糾錯”空間
對黃色標識企業:加強日常監督管理
對紅色標識企業:加強日常監督管理,並在獲取生態環境專項資金或其他生態環境資金補助等方面作相應限制
近日,山東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聯合印發新修訂的《山東省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優化我省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工作。
省生態環境廳廳長侯翠榮介紹,通過規范企業生態環境信用評價管理工作,依據評價結果實施分類監管和依法獎懲,可強化企業履行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提升生態環境領域監管能力和水平,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助力優化企業營商環境。
圍繞生態環境監管重點,《辦法》將實行排污許可管理的33萬余家排污單位及與環保工作密切相關的2000余家生態環境服務機構納入評價范圍,提升評價精准性。同時,鼓勵未納入范圍的企業自願申請參加環境信用評價,推進強制與自願相結合,更好發揮信用評價正向激勵作用。
《辦法》規定,企業環境信用評價根據企業環境違法行為實行記分制。企業環境信用根據累計記分情況分為四個等級,對應的顏色標識由好到差依次為綠、藍、黃、紅。
《辦法》對分級區間和分級分類管理要求進行了優化,擴大藍色標識企業范圍,給予企業更大“容錯糾錯”空間,對違法行為較為嚴重的紅色標識企業,明確懲戒期限和懲戒措施。對於綠色標識企業,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可採取財政性資金分配或金融項目庫入庫時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納入監督執法正面清單等激勵措施﹔對藍色標識企業,加強普法宣傳﹔對黃色標識企業,加強日常監督管理﹔對紅色標識企業,加強日常監督管理,並在獲取生態環境專項資金或其他生態環境資金補助等方面作相應限制。
為進一步降低企業因環境違法導致的信用成本,《辦法》壓縮了信用修復期限,明確藍色、黃色標識企業在完成整改核銷后,信用立即修復且違法信息同步停止公示,幫助企業快速恢復正常經營,為企業發展注入信心。
“部分企業主觀上重視環保工作,在一定時期內能保持良好的環境信用記錄,但有時會因資金周轉困難無法及時足額繳納環境違法罰款。承諾修復機制為這類企業開辟了綠色通道。”省生態環境廳副廳長趙峰介紹,為緩解經濟困難企業信用修復壓力,《辦法》明確推行承諾修復機制,對確有經濟困難且被批准延(分)期繳納罰款的企業,滿足一定條件下可申請環境信用承諾修復,給予企業一定緩沖空間,保障企業資金鏈穩定並繼續履行環保責任,實現企業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雙贏。 (張文婷)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