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底前實現“清單之外無檢查”!山東出台21條措施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

省政府辦公廳日前下發《關於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從5個方面提出21條措施,全方位規范涉企行政檢查行為,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實施意見》明確要求,實施清單管理、統一檢查標准。全面推行涉企行政檢查事項清單管理制度,省司法廳牽頭組織梳理涉企行政檢查事項,包含實施主體、檢查名稱、設定依據等要素,並加強與權責清單、監管事項清單、“雙隨機、一公開”事項清單等的銜接,形成全省統一的涉企行政檢查事項清單,於2025年4月底前由省級行政執法機關在政府網站發布,實現“清單之外無檢查”。全面推行涉企行政檢查“一張表單”制度,各級行政執法機關依托“全省涉企行政檢查平台”,梳理形成包含檢查對象、檢查項、檢查內容等要素的“檢查表單”,涵蓋本領域現有的行政檢查標准,實現“依單檢查、規范檢查”。按難易程度探索對跨部門、跨領域檢查表單進行集成整合,對簡單事項實行“一表通查”。全面推行企業“一業一冊”行政指導清單。
在規范計劃備案、杜絕隨意檢查方面,《實施意見》提出全面規范涉企行政檢查計劃制定和備案,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要科學制定行政檢查計劃,每年3月底前向本級司法行政部門備案,備案信息同步共享至同級紀檢監察機關。細化年度計劃內容,避免計劃實施時集中扎堆檢查。加強涉企行政檢查計劃統籌,行政執法機關要加強內部各類行政檢查計劃統籌,能壓減的一律壓減,能統籌合並的一律合並開展﹔嚴控臨時性檢查,對臨時或按照上級要求開展檢查的,同步核減合並后續同類檢查計劃。要在明確本部門、系統檢查標准基礎上,推動不同部門、系統間關聯事項檢查標准互通、結果互認。
《實施意見》提出嚴格檢查程序、規范檢查行為。加快建設全省涉企行政檢查“一張網”,依托“山東通”加快建設全省涉企行政檢查平台,全方位、全流程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健全完善涉企行政檢查全流程規范機制,開展入企檢查前,對檢查計劃按時間進行“雲匹配”,同一時間段對同一企業開展行政檢查的,原則上聯合入企﹔嚴格掃碼入企后,檢查信息“雲錄入”﹔企業對執法不滿意或有意見建議,可通過“愛山東”等渠道反饋至同級司法行政部門。
《實施意見》明確,深化“綜合查一次”改革,加強對涉企行政檢查的統籌協調,盡量整合檢查計劃和任務方案,打造跨部門、跨層級、跨區域聯合檢查場景,並建立常態化協作機制,實現“進一次門、查多項事”。鼓勵、支持各地各單位充分運用智慧化監管手段,通過數據分析、圖像識別、行為檢測等方式,逐步推進以在線監管、遠程監管、移動監管、預警防控等為特征的非現場監管,對非現場監管能夠實現監管目的和效果的,不再開展現場檢查。嚴禁以“第三方服務”變相實施涉企行政檢查。
此外,全口徑規范非行政檢查入企行為,對因督查、督察、督導、調查、排查、巡查、巡檢、抽查、核查、技術性檢查、輔助性檢查等開展的需要企業配合調查、核實的非行政檢查活動,要依托“山東通”嚴格執行“掃碼入企”,實時留痕,不得變相開展涉企行政檢查。(戴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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