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罰”“減罰”“既罰又幫”,山東一線執法既“長牙齒”又“有溫度”

某百貨店未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証卻出售OTC藥品,原本面臨150萬元以上高額罰款,最終免於處罰……日前,淄博市周村區發生的一起案件引發關注。
“鑒於涉案產品數量僅1盒,當事人是初次違法並及時改正,沒有發生實質性危害后果,我們決定對其採取批評和普法教育,不予行政處罰。”淄博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說,“這是一起典型的服務型執法案件。”
2024年11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於牢固樹立監管為民理念 推行服務型執法的指導意見》,青島首創的“預防為主、輕微免罰、重違嚴懲、過罰相當、事后回訪”模式,被寫入上述文件,獲得全國推廣。
市場監管部門常與企業“打交道”,其執法質效對營商環境的“體感溫度”產生直接影響。那麼,“服務型執法”將帶來哪些改變?去年以來,山東省市場監管部門接連發布多個“免罰”“減罰”政策舉措,釋放了何種信號?帶著疑問,記者前往青島、淄博等地採訪。
“既罰又幫”的執法新模式
1月26日下午,青島市嶗山區的某醫療美容醫院人來人往,有的咨詢室甚至排起了小長隊。這家頗具人氣的醫療機構,此前曾因資金鏈斷裂險些關店,而事情的轉機,卻發生在一次行政處罰中。
“我們因為違反《廣告法》被罰5千元,沒想到卻因此追回了近10萬元款項,解了燃眉之急。”該機構負責人說,“執法人員從厚厚一沓發票裡,發現一項‘經營管理服務費’存在異常,於是順藤摸瓜,查到給我們轉供電的房東(某產業有限公司)存在隨電費加收其他費用等非法行為。”
從“支出”5千元到“入款”10萬元,事情的背后究竟發生了什麼?
作為親身參與上述案件的一線執法人員,青島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執法二大隊副大隊長孫鵬向記者道出案件細節:“我們查實了該醫療機構存在不實廣告行為,並對其作出了處罰。但在例行檢查中又發現了涉事企業(房東)的違法線索,我們立刻對其展開調查,以最快速度推動案件解決。”
發現企業有問題,並不是一罰了之,而是能幫則幫,兼顧法、理、情,此類“既罰又幫”的案件在山東並不是個例。記者了解到,在執法中,除了作出該有的行政處罰之外,山東市場監管執法人員還會詢問轄區內經營主體的實際困難,並從職責出發,盡可能幫助他們解決發展難題。截至目前,青島市市場監管系統累計為3500余家經營主體追回不合法、不合理收費1200余萬元。
“經營主體是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活力源泉,處罰一個企業不是目的,激活一個企業才是根本。”青島市市場監管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韓林科說。
避免“小過重罰”“類案不同罰”
春節前夕,沃柑迎來銷售旺季。然而,在近期一次食品抽檢中,桓台縣市場監管局發現某水果超市銷售的沃柑存在農藥殘留情況,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准。涉案金額為185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當事人將面臨5萬元至1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我們對其實行‘減罰’,罰款1000元。”相關執法人員解釋,這是鑒於當事人積極配合調查,如實陳述違法事實並主動提供証據材料,主動整改,涉案貨值金額不超過500元,未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或食源性疾病,所以作出以上決定。
“我們將以此為戒,加強法律法規學習,守法規范經營,杜絕此類問題。”該水果超市經營者當場表態。
據統計,截至目前,淄博市市場監管系統共辦理免罰減罰案件352件,免罰減罰金額達到1745萬余元。其中,免罰案件88件,免罰金額522.8萬元﹔減罰案件264件,減罰金額1223.19萬元,有效避免了“小過重罰”“類案不同罰”等問題。
省市場監管局法規處處長王來智表示,近年來,山東省在提升監管針對性和服務及時性的同時,以科學合理監管優化營商環境,讓經營主體在有溫度的執法氛圍中,獲得容錯支持和發展空間。
去年11月21日起施行的《山東省市場監管領域減輕處罰清單》中,列舉了不正當競爭、廣告、食品、市場主體登記、電子商務、產品質量、價格、計量領域13類違法行為,明確了減輕處罰的適用情形、違法行為的定性依據,以及違法行為的處罰依據。“這在全國也是比較超前的。”王來智說。
“今年,山東省將進一步提升監管的科學性、規范性、穩定性和可預期性,加快統一執法標准和程序,加強對新經濟、新業態,新模式等的合規引導,整治擾亂市場正常秩序、妨礙市場有效運行的突出問題。”省市場監管局黨組書記、局長吳承丙表示。(王鶴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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