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調整一批醫療服務項目價格
2024年12月15日09:15 |
關於開展醫療服務價格規范治理(第三批)的通知
各市醫療保障局,駐濟省(部)屬公立、軍隊醫療機構:
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關於開展醫療服務價格規范治理(第三批)的通知》(醫保價採函〔2024〕248號)要求,為規范我省中心靜脈給藥相關醫療服務價格,推進地區間醫療服務價格水平相對均衡,現就開展第三批醫療服務價格規范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調整價格
按照國家醫保局治理要求,調整我省中心靜脈穿刺置管加測壓、經外周靜脈置入中心靜脈導管術、鎮痛泵體內置入術、植入式給藥裝置(輸液港)置入術等相關醫療服務項目價格,附件所列項目價格為治理后駐濟省(部)屬公立、軍隊醫療機構執行的價格,下浮不限,其他相關政策按現行規定執行。
各公立醫療機構應在服務場所顯著位置做好價格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二、工作要求
(一)各市醫保局要結合當地實際做好價格銜接,不同等級醫療機構之間要保持價格相對協同,確保2025年1月1日前執行新的價格水平。
(二)各市醫保部門要密切關注治理后項目服務量和總費用的變化情況,防范同類可替代項目服務量激增,防止設備耗材迭代后以申報新增項目等形式變相回潮。
(三)各市醫保局要及時將調整后的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在醫療保障信息平台醫療服務價格子系統中予以更新,並做好政策落地實施的跟蹤監測。
本通知自2024年12月12日起施行。原政策文件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准。
駐濟省(部)屬公立醫療機構部分醫療服務項目價格表

山東省醫療保障局
2024年12月10日
來源:山東省醫療保障局網站
(責編:賈曉宇、邢曼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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