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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出台知識產權保險補貼“新辦法”

年度保費補貼總額最高50萬元

2024年08月22日09:32 | 來源:大眾日報 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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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東省市場監管局、省財政廳、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東監管局聯合制定出台《山東省知識產權保護綜合保險扶持項目管理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對知識產權海外侵權責任險、知識產權執行險、知識產權被侵權損失險等知識產權保險產品進行補助。2021年8月25日施行的《山東省企業知識產權保險扶持項目管理實施辦法》同時廢止。

《實施辦法》明確,投保人向保險公司投保知識產權保險,按實際投保年度保費60%的比例給予保費補貼。其中,投保知識產權執行險、知識產權被侵權損失險的,年度保費補貼總額最高20萬元,僅投保國內險的年度保費補貼總額最高6萬元﹔投保知識產權海外侵權責任險的,年度保費補貼總額最高40萬元。

高價值專利或投保人投保的具體目標國是共建“一帶一路”國家的,保費補貼標准上浮10%。其中,投保知識產權執行險、知識產權被侵權損失險的,年度保費補貼總額最高30萬元﹔投保知識產權海外侵權責任險的,年度保費補貼總額最高50萬元。

“我省企業知識產權保險需求日益增加,‘原辦法’(即《山東省企業知識產權保險扶持項目管理實施辦法》)已不能適應知識產權保護新形勢新要求。相較於‘原辦法’,‘新辦法’擴大了可投保的知識產權類型和保費補貼對象范圍,進一步完善了知識產權保護機制,降低了投保人知識產權維權成本。”省市場監管局相關處室負責人表示。

據介紹,《實施辦法》在可投保專利基礎上,新增了注冊商標、地理標志、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知識產權類型﹔在原來僅企業投保可享受補貼的基礎上,擴大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投保均可享受保費補貼。(王鶴穎)

(責編:聶俊穹、邢曼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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