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高院、省生態環境廳與青島中院、市生態環境局等聯合開展2024年“全國生態日”企業環保法律服務日活動
2024年08月20日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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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下午,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山東省生態環境廳、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青島市生態環境局及青島市生態環境局嶗山分局到青島特銳德電氣股份有限公司開展“企業環保法律服務日”活動。
青島特銳德電氣股份有限公司、山東中煙工業有限責任公司青島卷煙廠、青島東億熱電有限公司、青島市張村河水務有限公司等企業參加活動。山東高院環資庭庭長崔勇、省生態環境廳法規與標准處處長孫金輝、青島中院審委會專職委員孫志遠、市生態環境局黨組成員、副局級領導王怡、法規處處長朱曉晨、青島中院環資庭庭長王婧華、市生態環境局嶗山分局黨組書記 、局長王勇及相關工作人員參加,詳細了解企業司法需求,並就企業提出的如何認定噪音侵權責任、水污染損害侵權責任等生產經營中遇到的法律疑難問題進行細致解答。
大家還參觀了特銳德公司生態科技館,特銳德公司總裁王超介紹了企業生產經營狀況、黨建工作情況等。
參加企業表示,通過本次“企業法律服務日”活動,進一步了解了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解決了經營中的疑惑,不僅提高了企業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意識及防范經營風險能力,還為企業綠色發展過程中的堵點難點提供了解決思路,今后一定將環保理念貫穿企業經營始終,積極承擔保護生態環境的社會責任。
青島中院環資庭將緊緊圍繞公正與效率,加強府院聯動,延伸司法服務,依法護企、暖心安商,幫助企業了解環保法律和政策,努力從源頭上降低環保風險,為企業健康發展營造良好法治化營商環境。(朱本騰 時滿鑫)
來源:大眾新聞·山東法制報
(責編:劉穎婕、邢曼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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