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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無關事務進校園,山東啟動實施專項整治!

2024年05月18日09:01 | 來源:大眾新聞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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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山東省教育廳獲悉,針對與教育教學無關的社會事務隨意進入校園、重留痕輕實效的形式主義向學校蔓延,加重教師非教育教學負擔等突出問題,省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日前制定印發《規范社會事務進校園加重中小學教師負擔專項整治工作方案》,5月開始啟動實施專項整治行動。相關內容如下:

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是否就是禁止社會事務進入校園?

開展專項整治行動,並非是“一刀切”地禁止所有社會事務進校園。中小學校作為教書育人的主陣地,同時也是社會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必然也肩負著服務社會發展、推動社會進步的責任與使命,科學推動社會事務進入校園,對於補充教育資源、增強育人成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本次專項整治行動,重點解決社會事務隨意進入校園和開展過程中存在形式主義等加重教師負擔問題。對於法律法規政策有明確要求、有利於立德樹人的活動,可以通過適當的方式規范有序進入校園。

專項整治行動包括哪些重點內容?

專項整治行動堅持協同治理、標本兼治,著力健全社會事務進校園審批報備制度和監督管理長效機制,營造教育教學良好環境。專項整治的范圍主要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進一步營造教育教學良好環境的若干意見》(廳字〔2019〕54號)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的通知》(魯廳字〔2020〕27號)相關要求進行確定。重點圍繞以下五個方面內容開展整治:一是組織學校和教師參與維護穩定、掃黑除惡、防災減災、消防安全等專項工作以及城市創優評先活動中,安排中小學教師到與教育教學無關場所開展相關工作或布置硬性任務的問題﹔二是社會事務未經過審批報備隨意進入校園、頻繁進入校園的問題﹔三是學校現有教育教學已有相關內容安排、仍重復部署安排活動的問題﹔四是不符合教育教學規律和學生身心特點的社會事務進入校園的問題﹔五是社會事務進校園過程中濫用應用程序和工作群組、打卡、接龍、做題、拍照、簡報等重留痕輕實效形式主義問題等。

如何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專項整治行動主要從以下五個方面推進:一是開展梳理排查,系統排查近年來社會事務進校園情況,摸清教師負擔的基本情況,明確專項整治的主要工作任務﹔二是建立審批機制,完善年度計劃和審核報備制度,確定年度社會事務進校園事項白名單﹔三是嚴格控制數量,原則上省級每年安排的社會事務以專項方式進校園的事項不超過5項,市縣自行組織的每年不超過2項,內容相近的合並進行,並嚴控活動開展頻次﹔四是改革進校方式,結合實際設計了融入學校正常教育教學、提供資源由學校自主開展、以專項方式安排部署等方式,按照融入教學為主、提供資源為輔、專項入校嚴控的原則進行把握﹔五是健全監督機制,通過官方網站等渠道向社會公布各級社會事務進校園事項白名單,公開教師減負舉報郵箱或電話,將社會事務進校園活動列入學校責任督學日常監督管理。

專項整治行動時間步驟怎麼把握?

專項整治行動在2024年5月至7月集中開展,採取全面自查和重點抽查相結合的方式。

5月中旬前,進行動員部署。省級制定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向社會發布專項整治公告、設立投訴舉報熱線和郵箱,月底前,確定省級社會事務進校園事項白名單。

5月至6月,開展梳理排查。市、縣黨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重點任務要求開展對照排查,摸清底數,建立問題整改台賬,結合實際制定專項整治行動具體實施方案,制定社會事務進校園事項白名單,全面部署啟動專項整治行動。

7月,實施集中整治。根據整改台賬,堅持分類施治、精准施策,逐項整改銷號。省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通過多種方式調度專項整治行動推進情況,對存在社會事務加重教師負擔的突出問題,實行即時提醒交辦﹔採取“四不兩直”方式對各地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情況進行抽查,對發現的突出問題通報至有關部門或單位。

后續,將總結分析專項整治行動成效,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舉措,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長效機制。

如何確定進入校園的社會事項?

符合以下條件的社會事務,可以通過適當方式進入校園,並納入白名單管理:

1.法律法規或者中共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相關文件中有明確規定的﹔

2.國家有關部委聯合教育部進行部署安排的﹔

3.各級黨委和政府統一部署的維護穩定、掃黑除惡、防災減災、消防安全、防艾等重要專項工作,確需中小學教師參與的﹔

4.各級黨委和政府統一部署開展的文明、衛生、綠色、宜居、旅游等城市創優評先活動,包含涉及中小學校事項且不影響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

5.特殊時期、緊急情況下,根據實際確需開展並嚴格按程序進行審核報備的﹔

6.學校結合自身教育教學需求,自主邀請有關部門到學校開展與教育教學相關的活動,不納入管理范圍。

存在以下情形的社會事務,禁止進入校園:

1.強制給中小學校、教師攤派下達指令性任務、開展與教育教學無關的活動和工作(如慶典、招商、拆遷等)的﹔

2.強制安排中小學校、教師和學生參與各類征文、論文評比、案例評選、宣傳稿件報送、演講比賽、座談研討、征求意見、學習交流等活動的﹔

3.硬性要求中小學教師、學生和學生家長關注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微信公眾號或通過網絡投票、點贊、答題、知識競賽、推廣宣傳等方式開展與教育教學無關活動的﹔

4.安排學校停課出人出場地或者借用學校場地舉辦招商、慶典等活動的﹔

5.以營利為目的或存在商業夾帶的商業活動、商業廣告或借機收費的﹔

6.其他不利於師生身心健康、加重教師負擔的。

符合條件的社會事務事項進入校園需要什麼程序,如何審批?

按照歸口管理原則,每年1月底前,相關部門將符合社會事務進校園條件的事項報同級教育行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進行匯總初審,重點審核其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科學性,提出審核意見,報同級黨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黨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將相關事項列入白名單,面向社會公布並報上級黨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對列入白名單的事項,開展部門應制定詳細工作方案,內容包括:主題內容、實施對象、覆蓋范圍、組織方式、開展時間、條件保障、應急預案、預期效果等﹔開展時間須明確活動整個時長,分階段進行的還須明確各階段時間節點。在活動開始前1個月,事項開展部門應將工作方案報送同級教育行政部門,由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嚴控活動范圍和時長。主題相近的可進行適當整合,學校教育教學活動具有相關內容的可進行融合。教育行政部門要嚴格履行社會事務進校園管理職責,對活動成效進行評估,學校、師生反饋效果不佳的活動,不再列入白名單。

社會事務進入校園的具體方式有哪些?

社會事務進校園,以與學校教育教學活動融合為主,結合學校開設的國家課程、地方課程、校本課程實施以及班團隊會、專題教育、校園文化建設、課后服務活動等融入開展。

對於學校教育教學活動不能覆蓋的,可由事項開展部門提供活動資源或素材,由學校自主組織開展。

對於確需專項開展社會事務進校園的事項,教育行政部門應嚴格控制數量,做好統籌安排。

社會事務進校園事項實施應在校內完成,不得組織教師和學生到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場所開展相關工作,不得安排教師上街執勤或做其他與教師職責無關的工作。

對經審批能夠進入校園的社會事務如何管理?

社會事務進校園事項實行白名單管理,未列入白名單的事項一律不得進校園,確需增加的,須嚴格履行審批報備程序,且不得突破當年計劃總量。

各地通過監測、舉報、檢查、通報、約談、曝光等方式,常態化做好社會事務進校園事項規范管理。

教育部門公布舉報電話和郵箱,引導社會共同監督社會事務進校園增加學校和教師負擔問題,將社會事務進校園事項列入學校責任督學日常監督的任務,學校責任督學每年至少到校排查1次社會事務進校園情況。(王原)

(責編:聶俊穹、邢曼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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