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查封!山東重拳整治校外培訓機構消防安全違法行為
近日,山東省消防救援機構聯合教育部門開展校外培訓機構消防安全檢查,重拳出擊整治消防安全違法行為。
1月25日晚,濟南平陰縣消防救援大隊聯合縣教體局、公安局和榆山街道辦事處依法對兩家校外培訓機構進行臨時查封,檢查時機構處於營業狀態,隻設置一個安全出口,安全出口數量設置不足,不具備安全疏散條件,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規范GB55037-2022》第7.4.1條之規定,一旦發生火災極易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嚴重威脅公共安全,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四條、《消防監督檢查規定》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和《消防監督檢查規定》第二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當場予以臨時查封。查封中,大隊防火監督員詳細講解了火災隱患及其危險性,並提出整改意見,要求單位負責人要高度重視,立即開展整改工作。
1月26日,濟南章丘區消防救援大隊消防監督執法人員在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檢查中發現,一校外培訓機構教室外窗設置防盜窗、疏散門未向疏散方向開啟、疏散門疏散寬度不符合要求。針對該單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大隊監督執法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相關條例規定對該單位實施了臨時查封。在查封現場,大隊監督執法人員對該場所負責人進行細心教育,詳細闡述其違法事實,強調火災隱患可能造成的嚴重后果,告知臨時查封的理由、依據,及其在查封期間依法享有的權利。同時,就火災隱患整改進行現場指導。
1月25日,淄博市消防救援支隊聯合市教育局開展校外培訓機構消防安全專項檢查行動,並對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隱患的機構依法進行查封。檢查組一行首先詳細了解了轄區培訓機構消防安全管理現狀,實地對培訓機構內消防安全責任制是否落實、裝飾裝修材料是否合格、消防設施器材配備是否完好有效、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保持暢通、電器線路的敷設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技術規范等情況進行了深入細致的檢查。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檢查組提出了整改意見,並要求負責人立即進行整改,同時,要求培訓機構負責人要嚴格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保障學生人身安全。
期間,檢查組發現,一培訓機構存在場所內未按規定配備室內消火栓、排煙設施;樓梯間設置影響疏散的障礙物,且西側疏散樓梯間首層未能直通室外;疏散樓梯間內違規設置房間、開設門窗洞口,大量可燃物堆積疏散通道;局部六層未封閉樓梯間違規設置員工宿舍,違規使用大功率電器;窗戶設置影響疏散的鐵柵欄和廣告牌;在機構培訓期間逃避檢查,私設暗門進行內部鎖閉等諸多消防安全隱患,一旦發生火災,人員無法及時進行逃生,嚴重影響人員的生命安全,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八條、第十六條第二款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四條和《消防監督檢查規定》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消防部門依法對該培訓機構予以臨時查封。同時,被查封機構負責人因粗暴干涉消防執法,妨礙公務,目前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強制傳喚至轄區派出所,並以故意阻礙國家公職人員依法執行任務,進行立案調查。
1月25日,濱州鄒平市在開展校外培訓機構消防安全檢查過程中,發現開發區一家培訓機構存在電氣線路未穿管保護、私拉電線等消防安全隱患。檢查人員針對檢查中存在的問題,責令培訓機構限期整改,按要求落實到位。在檢查過程中,檢查人員還現場查看了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煙感器、噴淋裝置、消防栓、滅火器等,聽取負責人關於消防設施運行、值班值守、應急演練等情況的介紹,就現場發現存在的問題明確解決措施、整改完成時限。
消防部門提醒,培訓機構作為學生密集場所,機構負責人一定要壓實消防安全責任,加強日常安全管理,嚴格落實消防安全檢查巡查制度,加強消防器材設施的維護保養,定期開展應急疏散演練,確保規范辦學、安全辦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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