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筋骨”“治未病”,山東公安審計“組合拳”打的好

2021年01月21日09:06  來源:人民網-山東頻道
 

為充分發揮公安審計在規范權力運行、嚴肅財經紀律、推進黨風廉政建設等方面的重要作用,2020年年底,山東省公安廳先后印發推行《關於進一步加強新時代公安審計工作的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及山東省公安機關內部審計工作、內部審計整改工作、專項審計調查工作“三個規定”,推出一系列措施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打出一套提升新時代公安審計工作水平的組合拳,更好地發揮好公安審計“強筋骨”、“治未病”的“啄木鳥”作用,服務保障山東公安工作健康長遠發展。

《意見》提出了16項舉措加強對公安審計工作的組織領導,積極推進公安審計工作全覆蓋,切實提高審計結果運用水平,推動公安審計工作高質量發展。

山東公安審計工作成果展

在加強組織領導方面,提出完善黨管審計機制,強化接受審計監督機制。省、市兩級公安機關成立審計工作領導小組,主要領導擔任組長,構建“黨委統一領導、部門協作配合、審計組織實施”的審計監督格局﹔要求全省各級公安機關特別是領導干部要正確對待、自覺接受、積極配合審計,及時、准確、完整地提供審計所需的相關資料和電子數據﹔公安審計部門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不得參與和介入可能影響審計獨立性的其他工作,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保守工作秘密。

在推進公安審計工作全覆蓋方面,提出全面開展國家重大政策和黨委重大決策措施落實情況審計,緊緊圍繞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深化公安改革、“大抓基層、大抓基礎”和從優待警等重大部署,主動跟進審計,及時督促落實﹔深化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建立健全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告知及定期報告制度,把審計范圍擴大到風險崗位、重點對象、業務骨干,加大對重點領域領導干部的審計力度和審計頻次,完善定性評價與定量評價相結合的審計評價體系﹔強化執法活動財物審計,將審計監督貫穿執法辦案全過程,及時發現、堅決糾治問題,提出規范執法意見建議﹔加強投資項目審計,以造價控制為核心,加大對信息化、基本建設和物資採購等投資項目常態化審計監督力度,盯緊預算方案、招標投標、合同簽訂、驗收結算等關鍵環節,提前介入、關口前移,貫穿跟蹤全程,及時堵塞漏洞。

政策研修班現場

在提高審計結果運用水平方面,提出健全審計整改責任制及問責制,接受審計單位主要負責人作為審計整改第一責任人,要認真研究審計發現問題和審計意見建議,明確責任、限期整改﹔建立審計整改常態化督導檢查機制,健全完善挂牌督辦、審計約談、跟蹤審計、研判會商等機制,責令督促被審計單位嚴格落實、按時整改﹔完善審計成果運行機制,將審計監督與黨管干部、紀律檢查、追責問責相結合,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和整改情況存入個人人事檔案和廉政檔案,並作為考核、任免、獎懲的重要依據﹔健全審計協作聯動機制,審計、紀檢監察、巡視巡察、警務督察、政工人事、法制、警務保障、信訪等部門信息共享、結果共用、重要事項共同實施、問題整改共同落實,群策群力形成監督工作合力。

在推動公安審計工作高質量發展方面,提出健全機構、配強人員,選拔培養政治過硬、德才兼備、具備專業技能和業務知識的復合型人才,加強審計人員職業道德建設,防控審計廉政風險,打造過硬審計隊伍﹔健全完善審計業務程序體系、標准體系、制度體系和責任體系,推動審計工作標准化、流程化、精細化﹔同時,創新公安審計模式,推進審計信息化建設,構建省市兩級統一的審計信息管理平台、審計作業平台和審計聯網監控平台,健全完善審計工作集約聯動機制,探索建立“省市聯動、區域協作、省市直審、交叉審計、警種輪審、項目1拖N”的工作機制,建設山東公安審計法規庫,編制工作指南和操作手冊,強化實戰能力,提高審計質量。

山東公安審計現場

為充分發揮公安審計在完善內控建設、防范化解風險、降低警務成本和提升行政效能方面作用,山東省公安廳同時印發了《山東省公安機關內部審計工作規定》《山東省公安機關內部審計整改工作規定》《山東省公安機關專項審計調查工作規定》三項規定。“內部審計工作規定”明確了內部審計工作領導體制、職責權限和程序、人員配備、經費保障、內部審計管理、審計結果運用和責任追究等規定,指導全省公安審計部門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工作制度,提升內部審計工作質量。“內部審計整改工作規定”主要包括審計整改責任、整改程序、整改標准和問題督辦、審計整改約談及結果運用等政策,進一步發揮公安內部審計強化管控、規避風險作用。“專項審計調查工作規定”明確了審計調查的對象和內容、組織與實施、處理與整改和法律責任,進一步規范了全省公安機關專項審計調查工作,將對完善內部管理、促進科學決策、強化內部控制、發揮監督作用起到積極作用。(李璐)

(責編:宋歌、邢曼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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