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級財政將實施“六個激勵”緩解縣鄉財政困難

2021年01月07日09:25  來源:大眾日報
 
原標題:山東省級財政將實施“六個激勵”緩解縣鄉財政困難

為更好發揮財政資金激勵引導作用,激發財政困難縣發展內生動力,山東省級財政創新建立財政困難縣激勵性轉移支付制度,自2021-2023年實施“六個激勵”政策,從縣域財源質量優化、基層運轉政策落實、財政管理績效、債務和金融風險防控、財稅改革創新、自我保障能力提升等6個方面進行評價獎勵,引導財政困難縣深化改革、發展經濟、壯大財源,從根本上緩解縣鄉財政困難。

設立高質量發展獎,激勵縣級培植壯大財源。對符合高質量發展要求的“四上”企業中的“四新”及“十強”產業企業主體稅收增長較快,以及重點稅源管控、實際繳稅市場主體增加多的財政困難縣給予獎勵,引導各地轉型發展、厚植財源。

設立支出結構優化獎,激勵縣級兜牢“三保”底線。對主動調整支出結構、足額安排“三保”預算,並在預算執行中優先保障“三保”支出、確保工資及民生政策落實到位的財政困難縣給予獎勵。

設立財政管理績效獎,激勵縣級提升理財水平。對盤活存量資金、消化暫付款、加強國庫庫款管理等工作績效好的財政困難縣給予獎勵,激勵各地提升縣鄉財政管理水平。

設立政府債務和金融風險化解獎,激勵縣級防控風險。對政府綜合債務率控制在目標范圍內、存量隱性債務化解力度大、不良貸款率控制較好或下降較快的財政困難縣給予獎勵,引導和督促高風險地區化解債務和金融風險。

設立財政改革創新獎,激勵縣級大膽突破、先行先試。對在財稅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探索“招牌菜”“一招鮮”等創新性、示范性做法並在國家和省級層面復制推廣的財政困難縣給予獎勵,引導各地突破束縛、開拓創新。

設立主動脫困獎,激勵縣級提高自我保障能力。對主動彌補“三保”缺口、缺口率顯著下降的財政困難縣給予獎勵。其中,對“三保”缺口全部化解、主動退出財政困難縣的,在統一獎勵的基礎上,再按“三保”缺口化解額給予一定比例的基數性獎勵,鼓勵各縣自力更生,提高自我保障能力。(代玲玲 於淼)

(責編:聶俊穹、劉穎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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