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大力支持新型研發機構建設,省財政一次性最高獎勵3000萬元

2021年01月05日09:40  來源:大眾報業·大眾日報客戶端
 
原標題:山東大力支持新型研發機構建設,省財政一次性最高獎勵3000萬元

為加快推進山東新型研發機構高質量發展,完善科技創新體制機制,激發創新活力,提高創新鏈整體效能,日前,山東省科技廳聯合省委組織部、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稅務局制定了《關於支持新型研發機構建設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

根據《措施》,山東將對成為國家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產業創新中心、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國家重大創新基地的新型研發機構,省財政一次性給予最多3000萬元獎勵支持。同時,定期開展績效評價,在支撐和引領山東產業發展、基礎研究及技術創新、高水平研發人才及團隊引進培育、科技成果轉化及產業化、企業孵化、創新服務等方面成效突出、評價優秀的新型研發機構,最多給予100萬元后補助支持。

《措施》明確了新型研發機構可按規定享受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科技成果轉化等相關政策,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可按規定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新型研發機構進口科研用儀器設備,未享受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減免優惠的,由省級財政按照未享受減免金額的一定比例,每年給予不超過500萬元補助。符合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的非營利性科研機構自用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對由企業建設的新型研發機構,省級可對上年度發生的研究開發投入相應給予補助。

依據《措施》,新型研發機構在申報省或市級財政科技計劃、人才引進、創新載體建設、科技成果轉化收入分配等方面,同等享受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的資格待遇和扶持政策。新型研發機構凝練提出的重大技術研發項目,經論証可優先納入省重大創新工程項目指南。對新型研發機構申請的科技資金股權投資項目,同等條件下優先投資。

支持新型研發機構大力引進人才開展創新活動服務山東發展。新型研發機構從省外引進高層次人才,符合頒發“山東惠才卡”條件的,憑卡享受住房安居、醫療保健、培訓提升和子女入學等方面的優惠待遇﹔引進外籍高層次人才,在辦理簽証、居留、工作許可等方面開辟“綠色”通道,實行“容缺受理”,符合條件的可辦理有效期5-10年、多次入境人才簽証。

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的科技人員及創新團隊依法到新型研發機構兼職開展項目研發、成果轉化和創新服務,兼職期間與原單位在崗人員同等享有參加專業技術職務評審、項目申報、崗位競聘、培訓、考核、獎勵等方面的權利﹔獲得的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計入當年本單位績效工資總量,但不受總量限制,不納入總量基數﹔到新型研發機構開展離崗創業或自主創辦新型研發機構的,經人事關系所在單位批准,3年內保留人事關系,連續計算工齡,並享有參加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社會保險等方面的權利,期滿后創辦企業尚未實現盈利的可申請延長1次,延長期限不超過3年﹔創業后返回原單位的,聘用至不低於離崗創辦企業時原崗位等級的崗位。

暢通各類新型研發機構專業技術職務評審通道,做出突出貢獻、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可享受專業技術職務“直通車”政策,不受原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學歷資歷、申報條件等限制,直接申報評審副高級或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對新型研發機構發起設立天使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產業孵化基金等,山東省新舊動能轉換基金同等條件下優先給予參股支持。(王亞楠)

(責編:聶俊穹、劉穎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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