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新型研發機構最高可獲3000萬元獎勵

2021年01月05日09:35  來源:大眾報業·大眾日報
 
原標題:山東新型研發機構最高可獲3000萬元獎勵

山東省出台若干措施支持新型研發機構高質量發展

新型研發機構最高可獲3000萬元獎勵

為加快推進山東省新型研發機構高質量發展,完善科技創新體制機制,激發創新活力,提高創新鏈整體效能,日前,省科技廳聯合省委組織部、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稅務局制定了《關於支持新型研發機構建設發展的若干措施》。

根據《措施》,對成為國家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產業創新中心、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國家重大創新基地的新型研發機構,省財政一次性給予最多3000萬元獎勵支持。同時,定期開展績效評價,在支撐和引領山東省產業發展、基礎研究及技術創新、高水平研發人才及團隊引進培育、科技成果轉化及產業化、企業孵化、創新服務等方面成效突出、評價優秀的新型研發機構,最多給予100萬元后補助支持。

《措施》明確了新型研發機構可按規定享受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科技成果轉化等相關政策,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可按規定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新型研發機構進口科研用儀器設備,未享受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減免優惠的,由省級財政按照未享受減免金額的一定比例,每年給予不超過500萬元補助。符合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的非營利性科研機構自用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依據《措施》,新型研發機構在申報省或市級財政科技計劃、人才引進、創新載體建設、科技成果轉化收入分配等方面,同等享受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的資格待遇和扶持政策。新型研發機構凝練提出的重大技術研發項目,經論証可優先納入省重大創新工程項目指南。對新型研發機構申請的科技資金股權投資項目,同等條件下優先投資。

支持新型研發機構大力引進人才開展創新活動服務山東發展。新型研發機構從省外引進高層次人才,符合頒發“山東惠才卡”條件的,憑卡享受住房安居、醫療保健、培訓提升和子女入學等方面的優惠待遇﹔引進外籍高層次人才,在辦理簽証、居留、工作許可等方面開辟“綠色”通道,實行“容缺受理”,符合條件的可辦理有效期5-10年、多次入境人才簽証。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的科技人員及創新團隊依法到新型研發機構兼職開展項目研發、成果轉化和創新服務。

暢通各類新型研發機構專業技術職務評審通道,作出突出貢獻、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可享受專業技術職務“直通車”政策,不受原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學歷資歷、申報條件等限制,直接申報評審副高級或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山東批准建設第三批8家省級創新創業共同體

日前,省科技廳公布了第三批8家省級創新創業共同體名單。加上此前啟動建設的兩批,山東已啟動建設省級創新創業共同體30家。

第三批省級創新創業共同體分別是:山東省生物技術與制造創新創業共同體(省黃河三角洲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管委會),山東省綠色產業與環境安全創新創業共同體(省環境保護科學研究設計院有限公司),山東省科技特派員(農業產業技術成果轉化)創新創業共同體(山東省農業科學院),山東省數字融合出版創新創業共同體(山東出版集團有限公司),山東省工業互聯網創新創業共同體(海爾卡奧斯物聯生態科技有限公司),山東省體育健康產業創新創業共同體(泰山體育產業集團有限公司),山東省軸承智能制造創新創業共同體(智創未來軸承科技園),山東省先進復合材料創新創業共同體(山東省產業技術研究院)。

2019年3月,省政府出台了《關於打造“政產學研金服用”創新創業共同體的實施意見》,對共同體建設作出了頂層設計和制度安排。按照山東省“1+30+N”創新創業共同體體系的布局,將用5年左右時間,培育30家以上省級創新創業共同體,為新舊動能轉換和創新型省份建設提供有力支撐。根據該實施意見,省財政將安排資金,根據創新創業共同體建設的目標績效,給予每個省級創新創業共同體最高5000萬元補助,並積極引導各市、高新區成立創新創業共同體基金,形成省市區聯動的投資體系,加快促進“政產學研金服用”融合創新。(王亞楠)

(責編:聶俊穹、劉穎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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