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創新能力 完善體制機制 山東出台“科技改革攻堅25條”

2020年12月24日18:06  來源:人民網-山東頻道
 

人民網濟南12月24日電(談媛)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和省委十一屆十二次全會精神,加快建設高水平創新型省份,山東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了《關於深化科技改革攻堅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對新形勢下山東科技創新作出了新部署,提出了新舉措。

近年來,山東省科技廳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持續推進科技體制改革攻堅,不斷完善科技治理體系,積極營造創新創業良好環境。進入“十四五”,山東科技創新體制機制還不夠完善,一些制約科技人員創新積極性和科研成果轉化有效性的深層次問題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深化科技改革攻堅既是大勢所趨、也是當務之急。

山東省科技廳黨組書記、廳長唐波表示,與以往改革措施相比,本次出台的《若干措施》更加系統、深入。文件25條改革舉措,涉及40個政策創新點,涵蓋了科技計劃管理、科技創新平台建設、新型研發機構培育、科技人才引育等各個層面、領域,更加突出改革性、針對性、普惠性。

強化戰略科技力量

圍繞組織關鍵技術攻堅戰、布局建設省實驗室和技術創新中心、推動各類科技創新平台優化整合、培育新型研發機構、加快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等6個方面提出改革舉措。

在平台建設方面,賦予省實驗室人財物自主權,自主設立的科技項目視同省級科技計劃項目,自主培養或引進高層次人才給予泰山人才工程配額﹔加快推動各類科技創新平台優化整合,不再新建省工程實驗室和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依據考核評估結果,通過撤、並、轉等方式進行優化提升﹔加快布局技術創新中心為行業提供公共服務﹔省級新型研發機構進口科研用儀器設備,參照高校、科研院所減免標准享受補貼政策。

提升企業技術創新能力

主要圍繞推動企業與高校院所共建研發平台、支持企業牽頭承擔科技計劃項目、搭建省級科技創新公共服務平台、提升科技企業孵化器水平、完善省屬企業創新考核機制等5個方面提出改革舉措。

在推動企業與高校院所協同創新方面,高校院所承擔的企業橫向項目,符合條件的視同省級科技計劃項目﹔與企業共建研發平台,符合條件的直接納入省級科技創新平台管理。

在引導不同類型企業開展技術創新方面,提出了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如,完善省屬國有企業經營業績考核,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支持龍頭骨干企業承擔重大科技創新項目,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推動孵化載體提質升級,為科技型中小企業營造良好孵化成長環境。

激發人才創新活力

圍繞引進培育高層次創新人才團隊、推動科技人才分類評價、鼓勵外籍人才創辦企業、獲國家和省科技獎勵人員醫療待遇等5個方面提出改革舉措。

人才政策措施著力強化對科研人員面向產業需求開展科研活動的政策引導作用,在人才評價方面將承擔企業科研任務、創辦領辦科技型企業、成果轉化應用績效等作為應用型人才評價的重要指標。

在職稱評聘方面,以實際貢獻為標准,建立職稱評審“直通車”﹔對山東產業急需,掌握“卡脖子”技術或填補學科空白的高層次人才和關鍵團隊,採取“一事一議”方式量身打造扶持政策﹔對取得重大“卡脖子”技術突破、產生顯著經濟社會效益的人才,直接給予省級科技計劃項目支持,直接認定為泰山學者或泰山產業領軍人才。

完善科技創新體制機制

圍繞全面下放省屬高校院所“六權”,深化科技獎勵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轉化、推動科技金融結合、完善省屬科研院所績效考核、構建科技改革創新容錯機制等9個方面提出改革舉措。

其中,圍繞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從探索科研院所正職領導持股改革試點、提高高校院所從事技術轉移人員的績效收益,首台(套)保費補貼、完善成果轉化貸款風險補償機制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含金量高、突破性大的政策。

《若干措施》的出台,既回應了廣大科技人員長期以來的期待、關注,又有利於激發全社會創新潛能﹔既強化科技管理機制創新,又切實加強對企業、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技創新的支持﹔既務實解決當前科技改革攻堅邁入深水區所面臨的突出問題,又深入謀劃了“十四五”全省科技工作長遠發展。 

(責編:鄭浦麗、邢曼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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