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讓民宿卡成套路卡

何欣禹

2020年12月07日10:47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原標題:莫讓民宿卡成套路卡

近年來,隨著鄉村游、民宿游的火熱,一些企業也乘機推出了民宿會員卡:“幾百塊錢就能住十晚民宿”“一年之內無限次入住”……消費者隻用向平台繳納一定費用,就可以在一定時間內(通常為一年)不限次數地免費入住與平台合作的民宿。

應該說,民宿會員卡,一定程度上解決了消費者和民宿經營者的供需矛盾。一來,消費者能以優惠的價格,入住心儀的民宿。二來,平台下的民宿通過抱團取暖,也會獲得一批固定客源,彌補入住率不穩定的困境。

這聽上去是一件雙贏的好事。然而在現實中,也出現了一些問題。有消費者發現,平台會利用“大數據殺熟”人為制造消費障礙,如顯示房間已滿(無法預訂),隻有地點偏遠房源,需要配搭買保險產品等等。想住的民宿大多預訂不上,有些網紅民宿甚至三四個月都搶不到,許多人為此抱怨不已。此前“免費不限次入住一年”的廣告語,明顯是夸張的虛假宣傳。平台並不能保証消費者成功入住,失去了這一前提條件,無限次、免費等惠利也就失去了意義。民宿會員卡雖然看上去物美價廉,但無法兌現承諾,實際違背了與消費者的約定。

與此同時,高額且退回周期長的押金制度也引起了消費者的警惕,部分消費者的押金甚至會在平台賬戶中滯留數月。在有關民宿會員卡的投訴中,大多是關於押金難退回的。

民宿會員卡屬於預付消費,自2019年起,民宿業已開始嘗試。然而,現狀顯然不足以使消費者滿意。民宿會員卡不能只是“一錘子買賣”,夸張的宣傳也遲早會被戳穿,要想使會員卡制度具有可持續性,還得去除套路,為消費者提供實實在在的服務。

一方面,平台要利用好大數據等工具,最大化“盤活”民宿資源,讓消費者有更多選擇,而不是為消費者設置障礙陷阱,令他們無宿可選。同時,也要為交通不便、名氣不大的民宿引入流量,做好民宿與消費者之間的橋梁。

另一方面,平台也需要理順並規范民宿會員卡制度,不能允許各種“私家規定”侵犯消費者權益,切實改進押金退款難問題。對存在“套路”的平台,相關部門必須依法予以嚴查嚴懲。游客在消費民宿卡類項目時,也要仔細甄別,謹防上當受騙。

民宿會員卡是一條紐帶,目的是刺激民宿消費,均衡客源。各地官方平台,也不妨多為本地民宿“代言”,讓更多游客了解民宿、認識民宿,促進民宿業健康誠信發展。

《 人民日報海外版 》( 2020年12月07日 第 12 版)

(責編:鄭浦麗、邢曼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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